9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出席,并解读《陕西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份文件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据介绍,截至2025年末,陕西60岁及以上老年人914万人,占总人口23.22%;65岁及以上老年人640万人,占比16.26%,两项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老龄化程度加深叠加区域发展不均衡、家庭照护压力增大等因素,养老服务提质升级迫在眉睫。
“十四五”以来,陕西养老服务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出台全省首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发布26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配套30余份政策文件、15项省级地方标准。全省建成18个全国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示范县(区),养老机构873家,养老总床位24.2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66.83%;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5.3万户。民生兜底持续加固,今年已为656.13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8.85亿元,为424.2万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14.68亿元。同时,城乡资源不均、农村养老薄弱、失能失智专业照护供给不足、人才队伍短板等问题仍待破解。
《实施意见》共19条举措,从改革攻坚、提质发展、要素保障三个维度系统部署。在改革攻坚方面,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打通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壁垒;深化医养康养融合,推进“五床联动”“两院共建”,各县至少确定1家二级医院作为养老医疗支撑机构;推行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改革,实施“一人一床一码”数字化监管,严管预收费,打击涉老欺诈。提质发展上,重点补齐农村养老短板,做实探访关爱、老年助餐;推行全省统一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全省互认;延伸老年大学教学点,落实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遗嘱公证免费政策。要素保障层面,落实新建居住区养老配套设施“四同步”,福彩公益金不低于60%投向养老服务;完善养老人才薪酬激励,加快智慧养老建设,涉老政务服务接入“秦务员”老年专区。
接下来,陕西将从扩大普惠供给、筑牢安全监管、发展银发经济三方面推动政策落地。持续推进助餐、居家照护、适老化改造,整治村级养老设施闲置;常态化排查消防、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涉老诈骗。依托西安国际养老产业博览会赋能银发产业,培育本土特色产业集群。自国庆起至年底,全省启动“金秋银龄、旅居养老季”,对在陕旅居3天以上老年人给予每日30至50元消费补贴,激活老年旅居市场,持续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与幸福感。(记者 黄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