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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中国】秦平 | 筑牢“防护墙”,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于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7日。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早已是深度触网的一代,网络既是他们获取知识、社交娱乐的重要空间,也成为各类违规乱象伺机侵害未成年人的场域。抓住当前涉未成年人网络风险的新规律,紧扣用网新特点精准发力,既回应全社会关切的务实举措,更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护航的必然要求,为筑牢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推动协同治理,凝聚多方合力。征求意见稿的制定立足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理实践,针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制度设计,衔接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有关部门、网络服务提供者、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服务提供者、群团组织、学校、监护人等各方主体在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中的协同治理要求……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从来不是网信部门一家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搭建起全方位的保护网络,构建起更完善的长效保护机制,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未成年人汲取营养、健康成长的乐园,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与时俱进,回应急难愁盼。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陌生人网络社交服务,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等危害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服务等。同时,明确不得向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服务……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持续跟踪把握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的具体表现和最新动向,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规范全场景管理,推动全链条整治,强化违规处置和警示震慑,有力净化未成年人上网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坚持主动作为,源头减少风险。征求意见稿对未成年人用户识别和信息内容规范制度作出规定,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具备未成年人用户识别能力,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未成年人个人信息安全;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未成年人模式下不得呈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还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算法机制机理审核、信息内容管理等制度,不得设置诱导未成年人用户情感依赖、沉迷以及过度消费等的算法模型……推动平台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防护”,真正把未成年人保护的要求嵌入到产品设计、内容运营的全流程,让平台在内容审核、功能设计、算法推荐各个环节都绷紧“保护未成年人”这根弦。

构建防护体系,筑牢防护屏障。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未成年人模式建设要求、协同共治要求和法律责任制度等予以明确……如今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风险早已脱离传统模式,不断借新技术、新场景变异隐身。这些新形态乱象隐蔽性强、扩散速度快,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远胜以往。坚持靶向整治乱象,直击隐蔽痛点,直指当前最突出、最新鲜的风险点,坚持不回避新问题,聚焦从AI生成不良内容,到互动环节的隐私泄露、软色情诱导,再到营销环节的诈骗、违规售卖,把监管触角延伸到信息生产传播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秦平)

(责编: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