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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住泼向干事者的“脏水”

近日,西安市纪委发布关于7起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典型案例的通报,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信号。

老话讲:“脏水泼身,难伤筋骨,却扰人心神。”诬告就是这般肆意泼洒的脏水。诬告者编造事实或者完全凭主观臆想,进行恶意举报,多是出于打击报复、谋求私利等私心杂念。诬告者所求,不过是靠流言蜚语肆意诋毁,给踏实干事之人添堵添烦。

诬告终究站不住脚,可对蒙受诬告的干部而言,无端责难带来的消耗真切可感:耗费大量时间反复说明情况,投入诸多精力澄清负面影响。诬告即便最终核查认定查无实据,当事人的声誉也难免受损,心态备受煎熬,干事创业的热情与锐气也会受到打击。

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是保障群众知情权、检举监督权的应有之义,但任何权利都有边界,绝不能沦为宣泄私愤、谋取私利的工具。举报应有具体事实依据或提供可查性线索,而不是在捕风捉影中,让被举报者费心费力去自证清白。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举报内容进行准确甄别,分清哪些是空穴来风,哪些是事出有因;哪些是子虚乌有,哪些是确有其事;哪些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哪些属于方式方法问题。通过分析判断,止住泼向干事者的“脏水”。(张斌峰)

(责编:刘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