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秦岭北麓猕猴桃产业联盟获悉:为守护秦岭北麓猕猴桃品牌品质,保障果农与消费者权益,周至县人民政府与眉县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发布通告,全面禁止猕猴桃早采早购行为。
秦岭北麓猕猴桃产业联盟由周至县、眉县联合发起,省果业中心推动成立,是为探索跨县域特色农业协同创新而搭建的非实体化协作平台,不从事经营性活动,不替代行政监管,旨在打破县域壁垒,统筹两地资源,推动产业向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转型。
通告要求所有猕猴桃采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采收”,达到各品种生理成熟指标方可采摘,自9月1日起各品种须按此标准适时采收。经营主体须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后方可上市销售。采收前一个月严禁喷施化学药剂,雨天禁止采收,倡导使用采果袋并全程佩戴手套,实现无损伤采收。在收、贮、运环节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
为强化源头管控,两县各镇(街道)将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巡查与劝导;猕猴桃协会、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加强行业自律,引导果农标准化生产、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市场方面,两县境内批发市场、超市、果品商行、集市及临时摊点等一律不得售卖未成熟或农残超标产品;所有果业企业、合作社不得购销早采果实,不得提价收购诱导果农过早采收。物流运输环节同步收紧,电商、物流及快递公司在规定采收期前不得收购运输早采及农残超标果品,凡在9月1日前运输猕猴桃的车辆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周至县及眉县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巡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秦岭北麓猕猴桃产业联盟相关负责人表示,早采果实口味淡、品质差,且易引发恶性价格竞争,损害产区整体利益。此次通告正是联盟推动两县协同监管的重要举措,只有拒绝早采、严守标准,才能擦亮周至、眉县猕猴桃的金字招牌。(记者 吴莎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