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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李冀安

“力争2023年底,安康农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增加到1000家以上。”1月10日,在安康市召开的全面消除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新闻发布会上,安康市委农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登章说。

据了解,2022年,安康市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发展路径,健全完善保障机制,推进全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安康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系统谋划、多方聚力、高位推动,全面完成“消薄”攻坚任务。还坚持专班推进,科学制定方案,深化结对帮扶,强化考核调度。对1782个涉改村逐一落实乡村振兴帮扶单位和县、镇包抓领导,精准分类施策,推动人才、资金、技术等资源向农村聚集。全面推行驻村干部“师徒帮带”工作机制,实行集体经济强村党组织书记结对帮扶薄弱村党组织书记。

还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探索了一批有活力、可推广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有效盘活资源资产,增加村集体收入。成功探索出“三联机制”型、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委托经营型、劳务服务型、异地置业型等多种发展模式,有效拓宽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路径。

同时,规范管理,有效防范村集体经营风险。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动态利益联结、资产经营管理、责任考核、收益分配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村集体经济规范化发展。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安康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全力打造村级财务镇级监管、“银农直连”系统等监管体系,全力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全市1782个涉改村全部实行财务线上管理。

还围绕年度资产清查和数据更新、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和农民集体资产权能保障进行查漏补缺,不断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提升改革赋能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登记赋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818个。在全省率先出台全面推行“一人一档”管理,建立村级带头人“选拔、培养、教育、管理、考核”全链条机制,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

另外,不断优化集体经济发展环境。在财政支持上,在全省率先出台《安康市支持村级组织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的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推行由村级组织作为实施主体,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多途径促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加速提升村集体收入。在金融支持上,打造了“支农再贷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模式,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或参股的项目优先提供金融支持。

截至2022年底,全市1782个涉改村全面消除集体经济年收益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2022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益2.79亿元,预计三年累计分红达2亿元以上。李登章表示,下一步,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培植发展动能,还加大政策配套,优化发展环境,并聚集资源要素,破解发展难题,强化资产监管,提高使用效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不断推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乡村全面振兴。

(记者 李冀安)

(责编: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