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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带动农民共同富裕

——专访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

作者:吴武刚

6月10日,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就鄠邑区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相关工作接受了采访。

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一个系统工程,区上做了哪些部署安排?

范化译:这项工作鄠邑区“三农”工作领域内一项重要的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上的主要领导任小组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各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也根据部门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工作推进会,形成部门联动,共同发力,促进发展的格局。

鄠邑区在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中,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您认为最值得圈点的什么?

范化译:鄠邑区是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县,也是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试点县,全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1000多家。为了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们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入手,成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这在全省是首家首创。通过新农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包括领头人培训、项目的策划包装、品牌塑造营销、资源整合、财务管理、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各个方面提供全面服务,从而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已经初见成效,比如为东韩村策划的“东韩有礼”“鄠邑有礼”等品牌项目年收益已经突破40万元,联合区葡萄协会成立葡萄产业联盟,在葡萄全产业链打造上寻求新突破。

鄠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您觉得应该如何描绘未来愿景?

范化译:鄠邑区目前发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化联合体、家庭农场等,这些主体发展覆盖了全区的各个区域,他们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带动了一大批农民群众兴产业、增效益、促发展,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很大的收益,是农村发展的主力军。除了发展产业之外,他们也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他们必将为乡村振兴作出很大的贡献。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下一步发展的方向,也是我们支持的方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带动共同富裕。

(吴武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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