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色故事会
一切为了群众是不变的信念
——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

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内摆放的天平。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工作人员办公室内部。 本版照片均由记者 李欣泽 摄
记者 李欣泽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地处宝塔山南麓的龙湾山,与著名的延安大礼堂隔河相望。
“峥嵘岁月铸就共和国司法基础,辉煌历史孕育新时代审判作风”,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大门口的这副对联,体现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革命战争年代的历史贡献。在这里,审理了影响深远的黄克功逼婚杀人案,诞生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为中国革命事业和边区建设建立了永载史册的功勋,也为新中国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石。
维护边区社会政治稳定
沿着龙湾山拾级而上,快到山顶时一座庄严肃穆的拱形石门进入视野,这里便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旧址内,一排排窑洞错落有致,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内一幅幅历史图片和一份份法律文献,重现了当年的审判场景,带领我们重温那段红色记忆。
1937年,抗日的烈火在全国熊熊燃起。这一年的1月13日,党中央进驻延安。同年7月12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成立,并先后辗转于延安凤凰山、安塞李家沟等8地。
法院成立之初,只有审判法庭、书记室和看守所,全院编制共6人,后来规模逐渐扩大,发展到100多人,机构也逐步细化完善。历任院长包括董必武、雷经天、马锡五等。
走进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办公室旧址,艰苦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桌上的判案资料、墙上挂的历史照片,让人联想到当时工作人员忙碌的场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广大法官先后审理了大量的汉奸、土匪、破坏边区政权、杀人、贪污等重大、普通刑事案件和财产纠纷、婚姻纠纷等民事案件,为维护边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管理处工作人员杨莉说。
当时的审判方式主要有司法审讯、法庭审判、公开审判、就地巡回审判等,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使边区的民事案件由1942年的近2000件减少到1944年的700多件,大量的民间纠纷被就地解决,安定了人民的生活,促进了边区的革命和生产。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建立了一整套适应战时需要的司法制度,为促进边区生产、巩固民主政权、保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惠兴文说。
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延安的13年间,在党中央、边区政府的领导和边区参议会的监督下,董必武、谢觉哉、雷经天、马锡五等历任院长带领边区广大法官,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法律体系,在陕甘宁边区的政权建设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特别是以马锡五为代表的以深入调查、调解办案为独创特色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为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法官所继承和发扬。”惠兴文说。
“马锡五审判方式”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解放日报》利用很大篇幅对“马锡五审判方式”进行了介绍。该审判方式的主要特点是: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查明案情,就地解决;依靠群众,坚持原则,审判与调解相结合;不拘形式,程序简便,便利人民诉讼。1944年,这一方式在陕甘宁边区和各解放区开始推广,在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使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得到了极大提高。
即便是在新中国成立70多年后的今天,“马锡五审判方式”仍然发挥着积极作用。它既是马锡五多年审判实践的总结,也是边区广大法官坚持法治原则和群众路线的结晶,影响和感染了一代又一代法官,是我国审判宝库中珍贵的历史遗产。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先后制定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边区时期民主政权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审理了“肖玉璧贪污公款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典型案件。
红色司法的宝贵经验
走进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展现在面前的是一个天平,它象征着公平正义经久不息。天平的后面是一幅大型浮雕,内容主要表现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农村调查研究,调解纠纷,受到群众拥戴。
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展览内容共分为西北根据地的形成及司法制度的雏形、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及司法制度的建立、陕甘宁边区重要法律法规及其实施、高等法院审理的重大典型案例、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地位及巨大贡献、高等法院旧址的恢复及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等6大部分。
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保存着边区制定的各种法律文献60余种1000多件,珍藏着包括马锡五审理过的案件在内的案卷1万余宗,以及毛泽东就黄克功逼婚杀人案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亲笔信,同时还保存着董必武、谢觉哉、雷经天、马锡五等担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期间留下的文件和遗物。这些珍贵史料是历史馈赠给我们的一笔宝贵遗产。
80多年来,“马锡五审判方式”等人民司法优良传统薪火相传。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已成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全国监狱警察红色教育基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圣地的司法人员将心中的崇敬与责任感,落实到每一个行动之中、每一个案件之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已成为他们不变的坚定信念。
如今,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大力弘扬和践行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不断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扎实开展育人工作,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促进法治人才培养。
红色档案
1937年7月12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边区高等法院)正式成立,谢觉哉任院长。不久,谢觉哉任中共兰州办事处代表,由雷经天继任院长。
1937年10月,边区高等法院审理了黄克功逼婚枪杀女学生刘茜一案,判处黄克功死刑。
1938年春,边区高等法院迁清凉山办公,同年11月,迁安塞县真武洞李家沟。
1939年1月至2月,边区参议会选举雷经天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1年11月,边区第二届参议会选举雷经天继任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年底,边区高等法院由安塞李家沟迁回延安南寨砭。
1942年5月,雷经天离职学习,李木庵接任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3年1月,边区高等法院办公迁白家坪,监所仍设在南寨砭。
1945年3月至1946年4月,王子宜代理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6年4月,任命马锡五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
1947年3月,边区高等法院撤离延安。
1948年4月,边区高等法院迁回南寨砭原址。
1949年3月,边区高等法院更名为陕甘宁边区人民法院,同年6月,迁往西安。
1950年1月,边区高等法院随边区政府的撤销而撤销。
新中国成立后,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先后为多家政法机关使用。
2002年,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先捐款发起修复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
记者 李欣泽整理
访谈与点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访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
记者 李欣泽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建立起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人民司法制度,为中国革命事业和新中国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围绕近年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如何传承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等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
康天军介绍,2016年以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等红色资源,积极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促进法治人才培养。首先,大力开展“法院育人”工作。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等29所高等院校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累计接待全国各地法院1400余批5万多名法官干警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其次,挖掘整理陕甘宁边区雷经天、马锡五等7名司法英模事迹,弘扬司法光荣传统;启动《陕甘宁边区法院史》编撰工作,筹备成立陕甘宁边区法治研究基地,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3月30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浙江嘉兴、贵州遵义等革命圣地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起创建“革命圣地人民法院党建联盟”,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党建工作。
此外,延安两级法院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总结推广的富县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经验,4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洛川、志丹、甘泉等法院成立“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主动上门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智慧化法院建设和两个“一站式”建设,让群众少跑腿,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采访手记
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
李欣泽
在采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的过程中,记者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走进法院旧址大门后,右手边灰白砖墙上的16个鲜红的大字:廉洁、明辨、公平、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这是边区法官审判工作的标准,也是边区法院司法信念的表达。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延安13年,建立了一整套适应战时需要的全新的从立法到司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审判机关的设置到审判人员的任用的人民司法制度,创造了为广大边区所推广、为新中国所弘扬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促进边区生产、巩固民主政权、保证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
马锡五经常携案卷下乡就地办案,创造了走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对黄克功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肖玉璧贪污渎职被处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这些都是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深入践行。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来,始终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这是共产党人不变的本色。现在,我们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赶考路上,我们要继续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
追赶超越正当时
继承红色传统 坚持司法为民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富县法院“苹果法庭”的法官给果农进行普法宣传。
记者 李欣泽
“非常感谢延安中院的法官,你们辛苦了!”“法院为我们尽心又尽力,维护了我们业主的合法利益,真是太棒了”……日前,富县某小区数十名业主将两面锦旗送到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乔文博等人手中,并称赞道。至此,延安中院法官用15天时间,为18件房屋买卖合同系列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延安中院充分利用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红色资源,传承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2016年以来,延安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56389件,审结234138件,结案率为91.32%,群众满意度从2015年的82.4%上升为2020年的96.88%。
创新载体,传承红色基因
3月30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浙江嘉兴、贵州遵义等革命圣地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云签约”活动,联合发起创建“革命圣地人民法院党建联盟”,继承和弘扬“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遵义会议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创新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党的建设。
延安作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的所在地,学习传承好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是延安两级法院广大法官干警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延安中院挖掘整理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雷经天、马锡五等7名司法英模事迹,在法官干警和群众中广泛宣传,弘扬司法光荣传统。该院协助华东政法大学编排话剧《雷经天》,编辑并即将出版三辑《陕甘宁边区司法研究》,启动《陕甘宁边区法院史》编撰工作,筹备成立陕甘宁边区法治研究基地,用心传承红色司法文化。
“传承好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对于新时代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价值,我们必须将其发扬光大,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延安中院第一党支部副书记、行政庭副庭长齐进飞说。
智慧法院,办案质效双提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本案适用于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2020年3月2日上午,安塞区人民法院通过“云上法庭”系统,依法审理两起盗窃案件。
诉讼业务走上“云端”是延安两级法院依托“互联网+科技”提高诉讼质效的重要内容。
2016年以来,延安两级法院从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留言互动,到全部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开通网上立案、网上跨域立案,到大量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全国移动微法院等网络平台,再到现在导诉、立案、交退费、保全、庭审、调解等全部诉讼业务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真正让司法为民驶入了快车道。
走进延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墙上的标准化工作流程和一站式办理服务指南格外醒目。在诉讼引导区,智能机器人与当事人互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在诉讼风险评估设备前,当事人输入案件信息,便可获取案件诉讼风险提示,合理确定诉讼预期;在智能法官留言设备前,当事人随时可录制语音或视频发送给需要联络的法官,预约会见时间;在诉讼自助服务区,类案诉讼材料明细、文书模板和打印服务免费提供;在智能材料交换云柜前,扫描身份证,便可实现与法官之间诉讼材料高效、准确、安全流转……
“诉讼服务中心整合了自助立案、跨域立案、案件诉前分流、案件诉调对接等12项服务功能,配备工作人员20余名,可以实现一站式满足涉诉群众的司法需求!”延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武烨介绍。
因疫情防控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延安两级法院坚持“线下办公暂停,线上服务不停”,网上审查立案162件,跨域审查立案16件,在线庭审79件,在线调解177件,接受当事人线上咨询2974人次。
2019年以来,延安两级法院全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集约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0个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提档升级。
深入群众,建设多元解纷机制
“现在,咱们志丹县的山地苹果在市场上很受欢迎,你们种的苹果也越来越值钱了,所以大家一定要知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让每一颗苹果都能卖个好价钱。在苹果产销的各个环节,只要是需要法律援助的,都可以联系我们法院的‘苹果法庭’。”一来到果农王祥安的果园,志丹法院“苹果法庭”的负责人张丽梅就迫不及待地给果农和前来收购的果商讲起法来。
为了继承和发扬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支持保障县域主导产业健康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延安市志丹、洛川、甘泉、宜川、黄陵等法院先后成立“苹果法庭”“能源法庭”“旅游法庭”“交通事故法庭”“家事法庭”等,利用现有司法资源,主动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宣传法治思想,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就地开庭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让审判执行活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延安中院通过判断个案纠纷是非对错的过程,将社会弘扬的主流价值观念融入诉讼程序和裁判结论之中,树立司法权威;通过对赡养、婚姻家庭类典型案件的巡回审判,推动裁判结果蕴含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执行工作,坚持司法公正、持续司法为民,使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人民法院的廉洁作风。
“人民群众有什么样的司法需求,我们就努力提供什么样的司法服务。”延安中院院长康天军说,“我们将持续推进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成绩单
2016年以来,延安两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20268件,民事案件146788件,行政案件2652件,执行案件63163件,执行标的额达137.83亿元。
2016年以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2016年以来,延安中院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大力开展司法领域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开发教育培训课程2件,编印《陕甘宁边区司法研究》3册,共为全国法院联系协调在延安举办教育培训班253期培训8841人。
延安中院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被省高院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7年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社部评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延安中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富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工作经验4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2020年,延安市宝塔区法院拍摄的微电影《黑幕》获得全国法院第七届“百优微电影”金法槌奖。
记者 李欣泽整理
先锋与群众
山洼里的致富带头人
——记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梁村村第一书记赵飞

梁村村第一书记赵飞在大棚内查看提子长势。
记者 李欣泽
7月7日,记者驱车来到延安市宝塔区青化砭镇梁村村。这里地处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随处可见茂密的山林、低洼的沟渠。跟随梁村村第一书记赵飞爬上山腰,放眼望去,在蜿蜒山脉围成的木瓜沟中,一座座温室大棚已形成规模。
“这里57座有机蔬菜温室标准棚2018年10月建成,11月开始育苗,2019年4月份种植的第一批西瓜、小瓜收入达到了80万元。截至目前,这些大棚收入已经达到400余万元。”赵飞说。
梁村村共有309户903人,常住人口138户41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17人,2018年已全部脱贫。但是,梁村村山高沟深、没有主导产业,村民们想走上致富道路困难重重。
2018年,赵飞由宝塔区委宣传部选派担任梁村村第一书记,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山洼里找到一处适合发展农业产业的地方。
经过与驻村工作队成员多次走访调研,赵飞向包扶领导汇报梁村村情况后,协调辖区内蒙华铁路项目方,将打隧道产生的废料二次利用,对木瓜沟进行回填,整理土地80余亩,根据村民意愿发展棚栽产业,并全部纳入合作社,夯实了农民增收基础,壮大了村集体经济。同时,赵飞还积极与青化砭镇延安农商银行对接,为村上5户大棚种植户联系贷款25万元。
跟随赵飞来到梁村村木瓜崖小组村民张治民种植的红提温室大棚中,一串串紫红色的提子颗粒饱满、晶莹剔透,即将成熟。
“我2019年尝试种提子,去年第一次挂果效果还可以。咱们种植的提子以羊粪、油渣等农家肥为主,口感好,深受客户喜欢。” 张治民高兴地说。
另一个温室大棚里,梁村村党支部书记折小会也在自家大棚里忙碌着,“今年我种了水果玉米,是从山东考察引进的品种,不用煮,生吃就可以,可甜了!” 折小会说着,用力扭下一个玉米,剥开层层玉米叶,将奶黄色的玉米递给记者品尝。
“大棚种植开始后,折小会带头尝试种植小瓜,村民见折小会种的小瓜卖得好,也都跟着种,致富的劲头十足。”赵飞说,“每次更新大棚种植品种,我都会邀请宝塔区蔬菜局技术员对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农超对接,确保新品种长得好、卖得好。”
村里的产业一步步走上正轨,赵飞又根据梁村村劳务输出的优势,想到了另一个增加村民收入的办法。他引导村上建立了梁村村劳务输出就业服务微信群,把市场就业信息及时发到群里,方便有劳动技能者选择。“目前,梁村村有粉刷工、瓦工、电工、涂料工、管道工、驾驶员、工地管理员等155名劳务工作者。通过强服务、搞培训、抓维权等措施,强化组织引导,进一步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赵飞说。
同时,赵飞为了打破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脱贫群众致富的内生动力,他引导脱贫群众通过完成整理家务、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参加公益活动、调解矛盾纠纷等15项具体指标以及其他涉及文明进步的非具体指标,来积攒分数到“爱心超市”免费兑换物品,提振大家致富的精气神,达到“积分改变习惯,勤劳改变生活”的目的。
“看着村上的产业越来越好,村民的收入越来越高,我心里真高兴。接下来,我将继续为群众服务好,带领村民把经济合作社发展好,让村民不断学习种植技术,更新种植品种,让他们的收入更高。”赵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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