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西咸新区公安局空港新城分局元平路派出所连续处理两起殴打他人案件,因为两期案件共性极具代表性且具有普遍性,而两期案件异性又非常让人深思,为日后农村普法工作提供浅显思路。
分别为7.19日殴打他人案和7.31殴打他人案,都为典型的农村矛盾升级造成殴打他人的案件。




7月19日,殴打他人案件源因买卖桃子果农张某(女)和代办石某(女)发生口角而后升级为打架事件,并在打架过程中张某的婆婆(李某)因自身腿脚残疾拉架时被撞到,李某经医院检查无碍。



7月31日,殴打他人案起因为邻里琐事发生口角,杨某(男)明知邻居杨某(女)为重病养伤期间,还殴打杨某(女),造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杨某(女)母亲因腿部残疾在拉架过程中被撞到致使其肘部擦伤。
两期案件都因发生口角升级为打架事件,两案难以调解都因违法行为人都埋怨对方辱骂自己而动手打人,法律意识淡薄。
两起案件都有残疾同志被无意撞倒,都想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诬陷对方得到办案人的同情,这在办案过程中是个普遍现象。传统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因为诸多关怀和多方迁就变成伪强势,成为治安工作的一大隐患。
7月19日,殴打他人为偶发事件,违法行为双方都为强势女性,张某在村内较为横行,村内街坊反映比较差,而石某长期在辖区充当果品代办,办事彪悍风格也是常性,通过处罚期望双方能有相应的反省,能校正日后做人处事方式,也为辖区和谐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7月31日,殴打他人为长期积累恩怨,双方虽为亲属但常年关系紧张,这次杨某(男)殴打其在重病养伤期间的侄女杨某,也是偶然当中的必然事件,杨某(男)得到处罚对其有了相应的教训,而杨某(女)辱骂其上辈也得到其他亲属的责怪,同时其内心也会有相应反醒,也能为日后成长带来教训。
民警希望通过两起案件的严肃处理,能给违法行为人相应的教训,也能给人们以警示教育,能为社会治安带来正能量,为群众学法和全民普法提供依据,为枫桥经验普及提供良好治安环境。
(侯启龙 记者 孙金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