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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审计”要落实 更要“透明”

作者:程立忠

  手记

  “两审计”要落实 更要“透明”

  ■程立忠

  记者在调查采访过程中发现,个别乡村还没有实施“两审计”,更没进行审计公示,甚至连基本的村务公开做得也不到位。有村民反映,2018年他们村换届选举后村支书、村主任都连任了,没有对换届选举前的审计情况及结果进行公示。还有村民对记者说,他们村有合作社、养鸡场等集体经济,换了几届村干部了,村集体经济情况到底怎么样,村民也不知道。

  我国于1998年4月,就印发了《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了村务公开的一些重大原则和具体措施。此后,几乎每年国家都有相关促进村务公开的文件出台。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推进村务公开,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此次,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的通知》是纵深推进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铲除农村“黑恶霸乱”势力滋生土壤的有效措施。《通知》明确指出,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政府具体负责。那么,乡镇(街道)政府就应认真履职尽责,联系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抓好“两审计”的具体落实和全覆盖,督促村级组织大力开展村务公开,大胆公开公示审计结果,让“两审计”结果透明化。真正起到让村民明白,还干部清白的作用,使“两审计”结果真正成为考核村干部、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


(编辑:李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