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鱼玉军 曹战军)发生纠纷怎么办?选择仲裁方式日趋受到人们的青睐。日前,记者从榆林市民商事仲裁工作会议上获悉,两年来,榆林有14起经济纠纷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案件标的额达6800余万元,且案件当事人双方大都比较满意,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3月6日,榆林市政府市长助理、西安仲裁委员会榆林分会主任丁汝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虽已颁布十四年之久,但仲裁工作在榆林仍属新生事物。榆林分会自2005年9月成立以来,认真落实《国务院法制办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大力推行仲裁制度,广泛宣传《仲裁法》,深入到各单位、企业上门服务。目前榆林分会有11名仲裁员,并下设定边工作站。通过努力,榆林80%的公司、企业确立了民商事仲裁概念,130多位知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注明了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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