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谭海波 报道)宁陕县通过巩固确认、完善提高、继续深化等三种方式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用1年时间完成全县306.2万亩集体林权改革任务。据悉,全省共确定10个县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安康市仅宁陕县被列为试点县。 地处秦岭腹地的宁陕县是全省重点林业县,也是集体林比重大的县区,森林覆盖率85.6%,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上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和90年代的“四荒”治理开发,部分集体林已到户经营,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集体林地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地位未落实,加之在集体林地流转中存在着操作不够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和经营机制不活等问题。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以“均山、均权、均利”的形式,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由耕地延续到林地,把林地的使用权交给农民,让农民依法享有林木的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做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目标,使林子更多、林地效益更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