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磷矿占用60多亩可耕地20多年,没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手续,也没有复垦保证金。为磷矿让出土地的6户农户,每年每户只有2000元的青苗补偿款,每亩40至60元的廉价租金,而镇政府、村委会每年却向磷矿收取十多万元管理费。略阳县金家河镇部分村民向本报反映了这一问题。4月26日,本报记者深入实地调查。
占地租金过低 不够农户买粮
村民反映,1984年金磷矿业公司在金家河村李家沟社开办磷矿,占用该社陈伍益等6户村民承包地60余亩(相关部门回复为14.5亩)。前几年,金磷矿业公司转产,个体老板李美泵接管后继续开采。磷矿和镇村协商后,收回了他们的承包地,只是答应每年给6户村民兑现2000元的青苗补偿款,签定了租地协议。
组长李兴红说,这60多亩是村民承包责任田,前些年,村民还一直在交农业税。村民陈伍益对记者说,他们几户承包地被占用,原来矿上每年给800元租金,后来在他们的强烈要求下,才涨到1200元。村民说,这点钱远远不够他们买口粮,现在,连一分地都没有了,吃的粮食、蔬菜全靠买。
矿渣堵塞河道 村民饮水困难
由于磷矿是洞采,极易引起地质灾害。2001年前,6户村民就居住在磷矿开采区附近,房屋墙体裂缝,地基下沉,山体滑坡。县上有关部门的勘察后,6户村民列入移民搬迁,2004年搬走。
磷矿开采一直未中断过,矿石矿渣就倾倒在经过李家沟社的小河里。时间一长,河道堵塞,河床升高,每到汛期或下大雨,山洪暴发,河水就淹没周边农田,威胁周围的农户。李兴红告诉记者,这里住着26户160口人。由于十多年的磷矿大量开采,已引起他们这儿地下水位下降,村民吃水实在困难,平时吃的全是河沟水,遇到下雨,河水浑浊根本吃不成。
占地未办手续 村民担心复垦
失地农户想收回耕种权,但地里全是矿石矿渣,复垦很难。村民们担忧地说:“听说这个磷矿没有土地使用手续,如果哪一天他们不干了偷偷跑掉,撂下这么多没复垦的矿渣地,让我们咋耕种?”
记者联系到该村支书杨义,问能否看看磷矿和村上签定的租地协议?杨支书说,他到村上接手后一直未见到,在镇企业办也没查到。
该磷矿是否有土地管理部门审批的相关手续?记者来到归属管辖的横现河国土资源所进一步核实。所长殷新伟说:“该矿是以租用集体土地的形式,占用李家沟社几户农户耕地的,确实没有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手续;所里接到过群众的反映,前几天金家河村杨支书来找过我,反映磷矿向河沟倾倒矿渣等情况。我们曾要求磷矿完善相关土地使用手续,交纳复垦保证金,但该矿一直没有办。”不过,他又说,目前,办理采矿占用这么多耕地的使用手续,必须上报省政府审批才行。
这宗土地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殷所长也不敢肯定。他表示,过后所里立即去金家河镇调查处理。
镇村每年收取磷矿管理费
李兴红告诉记者,该磷矿从1980年代开采至今,以前每年给镇政府交管理费10多万元,每吨给村上提2元管理费,给组上从中抽0.5元,但村上给组上只提了1万多元,其中5000多元的支票,据说被镇上干部丢失,实给组上5000元。该矿平均年开采量在3万吨,这两年由于市场等因素影响,开采量有所减少,至于现在给镇、村交多少管理费就不知道了。
金家河镇政府党书记说,磷矿租地使用手续、补偿标准和复垦的问题,新一届镇领导班子还不太清楚。至于镇政府每年向企业收10几万元的管理费,没有村民说的那么多。她接手时,每年镇上只收矿管理费1万元,村上收多少,她不太清楚。年前,村支书杨义为此来找镇政府协助清收,后再没过来,估计和企业自行解决了。
5月24日,从略阳传来消息,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部门对此事立案查处,并对占地复垦问题加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