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增璋)临渭区卫生局自己制定了一套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所辖中心卫生院曾离院又要回来的职工,收取数千元甚至上万元“停薪留职费”,引起这些职工的质疑和不满。 日前,记者接到临渭区官道等乡镇中心卫生院几名职工反映,他们要回卫生院上班,但院长要让交为数不菲的“停薪留职费”。6月19日,记者来到临渭区官道乡中心卫生院采访,一位姓赵的职工告诉记者,确实有收“停薪留职费”这回事,他就交了5000元才回院上班。一位姓王(秀梅)的交了6000元,另位姓王(艳婷)的交了3000元。赵姓的职工还告诉记者,今年3月底,卫生院领导召集该院在外停薪留职职工开会,要求这些想回院上班的职工向医院交纳“停薪留职费”,具体规定为:按停薪留职人员停薪留职时间算,主治大夫每人每月300元,医师每人每月200元,其他职工每人每月100元,并说这是临渭区卫生局决定要求收的。这些职工很是困惑:这交的是哪门子钱?明显是胡收哩! 记者随后来到临渭区卫生局,见到局党委书记马应华,马书记介绍说,临渭区卫生系统有上百名停薪留职人员。他坦诚“停薪留职费”是局里决定要求收的,具体标准是局里定的,也是请示过区主管领导的,并且明说这项收费没有依据。 对于临渭区卫生局收取职工“停薪留职费”的作法,省市有关部门如何看待?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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