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营业门面房被执法部门强行封堵,不仅不能正常营业,连日常出入都很困难。这是汉中市虎桥路临街的汉中客车厂8号家属楼10多家商户最近遇到的尴尬事。
违法建筑 取得合法身份证
两年前,虎桥路进行拓宽改造,汉中市客车厂临街的8号家属楼商机凸现。2005年底,客车厂物管部门向8号楼1楼住户提出,让1楼的住户自己解决住房,将其住宅房改建为商铺,双方联合开发,利润三七分成。已经完全拥有房产使用权的住户们认为分成比例不合理,不同意联合开发。
去年初,8号楼1楼11家住户在没有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打开住房的临街门窗将房屋改建成为营业用房。并在汉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证”后,陆续对外出租。但是,一楼业主的这一举动招致楼上60多户居民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并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一楼业主将房屋恢复原样。
5月17日上午,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用挖掘机将11家商房门面前的台阶夷为平地,并用100多米的铁栏将这些门面房围了起来。
合法商户 成了无辜受害者
尽管生意做不成了,但在这里做门窗生意的李小卫每天还得开门守店,他无奈地对记者说:“外面欠的20多万元货款还没收回来,而且还得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就是想搬走,店里的一些机器也无法逾越铁栏啊!”
采访中,一位曹姓商户气愤地说:“我们当初选择营业房时,认的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发给业主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既然是违法建筑,那为什么还要给办合法手续呢?我们10多家商户装修房屋时,汉台区市容环卫监察大队批准同意让设置门头装修。如今,凭什么要用铁栏封门,让我们成为无辜的受害者呢?”
据了解,8号楼这11个业主都在汉中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证。证书上写着“该房屋符合营业用房出租标准及有关租赁条件。”对此,汉中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副主任陈晓栋解释说:“房屋登记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租赁关系。虎桥路门面出租暴露的问题,提醒我们以后审批租赁登记证,要派人勘查现场后,符合租赁条件才能予以办理。”
执法部门 拿不出处罚依据
10多家合法经营户门面被执法部门强行封堵一事在汉中引起广泛关注,对此记者采访了汉中有关方面人士。5月28日下午,汉中嘉盟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告诉记者说,现在工商、税务在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时,只负责到银行查资、验资,而对于经营场所却未做出明确要求。像这些违规改建房中的经营者,均持有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是合法的经营户和纳税人。执法部门应稳妥处置,不能让这些合法商户成为无辜的受害者。
汉中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余少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闪烁其词:“我们知道那些商户都是些合法纳税人,他们并没有什么错误。封堵门面房主要是针对那些业主擅自改建营业用房的违法建设行为。”当记者要他拿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时,他说他们的依据是“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并要记者在综合执法科去看“报告”,但记者在执法科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有看到所谓的“报告”。当记者再次返回余局长办公室时,他已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