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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三农民猎杀羚牛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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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ww.sxncb.com 2007-12-26 7:08:13 点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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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张 琳 报道)宁强县三农民近日以非法猎杀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5年10月,宁强县青木川镇村民沈仁友、冉应洪、冉应华在青木川自然保护区内,非法设置猎捕装置,捕杀了一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羚牛。此后,三人分别前往外地打工。经过两年多侦查,警方将三人抓捕归案。宁强县法院认定,三人构成非法猎杀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沈仁友7年有期徒刑,并处7000元罚金;判处冉应洪6年有期徒刑,并处6000元罚金;判处冉应华4年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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