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唐志强 张明敏 记者 韩小珍)“没想到政府这样关心咱农民, 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只缴10元钱,政府的补助资金从40元提高至80元。”扶风县城关镇南台村的淮军宽见到记者后,乐呵呵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据悉,宝鸡市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人均达到90元,其中农民参合资金10元不变,中省市县补助资金从40元提高至80元。,“新农合”明年人均筹资水平还将继续增加,人均达到100元。
宝鸡市从2005年开始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扩大到7个县区,2007年率先在全省实现新农合制度全覆盖。按照省、市确定的筹资标准,宝鸡市新农合个人筹资额为每人10元,中央财政每人补助2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每人20元,人均筹资水平为50元。为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和受益额度,让广大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按照全国、省的统一安排,宝鸡市政府决定,除2008年中央财政给宝鸡市参合农民每人补助40元,省财政每人配套补助22元外,市、县政府配套资金分别为: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凤县等9个县区市财政每人配套9元,县区财政每人配套9元;陇县、麟游县、太白县等3个国家级贫困县市财政每人配套13元,县区财政每人配套5元。
另外,宝鸡市今年还将探索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通过门诊统筹补偿扩大受益面,解决公平享有、公平受益问题,减少合疗资金的沉淀;坚持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和报销直通车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费用负担,方便农民患者;加大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力度,探索方便五保户、特困户就医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