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区县时空  |  新闻超市  |  视野博览  |  新闻调查
  法治在线  |  三秦聚焦  |  传媒广场  | 走进新农村 |  创业天地  |  娱乐星空  |  人生百味  |  图片新闻

◆莫让虚假药品广告成了...
◆专家支招农民辨识防范...
◆我省全面清理煤炭建设...

 
村支书为群众调解受伤 司法所追回9万元赔偿
www.sxncb.com   2007-1-5 6:59:01   点击次数:
    本报讯 (梁真鹏 陈 品 报道)旬阳县棕溪镇司法所汇同公安、法院等部门,多方协作,成功解决了一起地方与修建铁路施工方的矛盾纠纷,为受害人追回9万多元医疗损失。
    2006年6月25日,负责修建襄渝复线的中铁一局第二项目部属下磨沟口施工队在施工中,与当地群众因爆炸造成部分村民房屋损坏,村民要求赔偿产生纠纷。2006年7月2日,棕溪镇瓦房村部分村民前往磨沟口施工队找负责人询问此事,铁路部门从其项目部所辖财神庙施工队调集工人对群众施暴。棕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瓦房村支书贺某前往施暴现场制止事端,防止事件扩大。贺某在赶至现场后,被铁路施工队工人打伤,经旬阳县医院诊断为右髌骨骨折,右肩胛骨骨折,多处软骨组织损伤。经公安部门鉴定为轻伤,伤残程度为八级。
    事件发生后,加害贺某的凶手未能及时缉拿归案,致使被害人贺某一直得不到赔偿。为保护公民权益不受侵害,棕溪镇司法所于2006年12月20日召集双方当事人,汇同棕溪人民法庭,棕溪公安派出所对事情进行了协商调解,双方当事人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分清责任,使事情得到合理解决。最终达成协议,由中铁一局第二项目部一次性赔偿贺某医疗费、误工费、鉴定费、精神抚慰费、伤残生活补助费等共计93275.24元,为被害人讨会了公道。
 上一篇:凤翔改善村官待遇涨工资
 下一篇:吴起沙棘果成为致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