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4日和7月9日分别以《商洛电信话费收缴张冠李戴》、《商洛电信想说爱你不容易》为题,报道了陕西省电信公司商洛电信分公司侵犯用户汪彩芹合法权益一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但至今问题仍没有解决。7月17日,记者再次前往商洛调查。 商洛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然告诉记者:“当初座谈会上说商洛电信分公司和汪彩芹先自行调解,并向市消协报结果。现在一直没有任何消息,如果双方协商不妥,我们市消协再组织调解,完毕后发裁决书。若有一方不服,可以到仲裁机构仲裁。再不服,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受害人汪彩芹说,她现在不要一分钱赔偿也可以。只要商洛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公开说一声道歉的话就可以了,事情发生至今,总经理连一次面都未露。必要时,她只有向法院起诉了,一定要把这场官司打到底。另外,她将收集商洛电信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案例,把弱势群体联合起来,并希望《陕西农村报》跟踪报道。负责处理汪彩芹投诉的商洛电信分公司公商客户部经理马峰讲:“第一,我们商洛电信分公司听候商洛市消协的处理结果;第二,如果汪彩芹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市消协王然秘书长答记者问一文说法显失公平公正。我们2006年1~12月共接到用户投诉1800多件,今年1~6月接到用户投诉800多件,显然投诉量下降了。怎么能说服务质量下降了呢?”随后,马峰经理出据了有关测评结果。 在商洛市大街小巷,市民普遍议论,商洛电信分公司这样对待用户汪彩芹太不公平了,显失中国电信龙头企业、知名企业的大气,更显得有些以强欺弱了。一位梁律师说:“针对汪彩芹投诉商洛电信分公司一案,说明了受害人知道通过正常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证实了消费者法制观念的提高。必要时,我们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记者在商洛电信分公司给报社的回复中看到:商洛电信分公司2004~2006年,连续三年为商洛地税纳税冠军,2005年底率先在全省实现村村通电话,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06~2007年被商洛市政府授予“最具活力企业”。在历次的抗洪救灾、重大事件中发挥通信保障作用,多次受到政府的表扬。既然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那么,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向受害人汪彩芹一声真诚的道歉咋就这么难?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