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崔梦麟 报道) 千阳县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干部执政能力。 一是公开“选”人。打破身份、地域、行业界限,以“万元年薪”在全县公开选拔村级主要干部,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党员群众、大中专学生参与村级干部公开竞争。截至目前,全县公选村干部106名。 二是基地“帮”人。公选村干部带领班子成员开展“阳光工程”,使村级组织有人管事、有章理事、有人干事,全县二类村级班子由46个下降到12个,彻底消灭了三类班子。 三是制度“管”人。村干部按照县委要求 “双向承诺”:一是村两委班子向乡(镇)党委作出承诺,签订目标责任书;二是向群众公开创业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农村重点工作一览表,把工作按月细化,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委根据 “承诺内容”和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考核。 四是待遇“留”人。对异地任职的非财政供养人员发给万元年薪;财政供养人员每年发给3000~5000元补贴;其他村组干部报酬在原来基础上增长一倍;“一肩挑”的村干部报酬翻了两番。全县村级主要干部人均每年可拿到7700元,最高的可拿到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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