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锋 程立忠
10月11日,本报收到吴起县协和医院投资人谷雨建来信,信中反映:“我与合伙投资人吴建雄经吴起县卫生局考察同意,在该县投资400多万元创办了‘吴起县协和医院’。可是,因政府换届,县上有关领导调动,一年时间过去了却不能营业,400万元投资几乎打了‘水漂’,使我们陷入苦不堪言的境地。恳请贵报帮帮我们。”
在各地大力招商引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今天,吴起县的招商引资怎么会如此而为呢?10月18日,记者直奔吴起调查。
投资者 陷入两难
在吴起县,泪流满面的谷雨建拿出了吴起县卫生局的红头文件(吴卫字[2006]6号),这是2006年10月8日《吴起县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吴起协和医院的通知》,文件中不仅规定了医院名称、性质,还规定了医院地址、机构性质和执业范围等。
谷雨建叙述了投资建医院的过程:“2006年,我们听说吴起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提倡个人或单位在吴起县投资兴业、包括兴办医院。于是,我们就找到吴起县卫生局,说明了想在吴起县办医院的事。卫生局长齐生忠说,要向政府管卫生的康秀莲副县长作详细汇报之后再作答复。9月,齐局长说康副县长同意了我们的要求。随后还派他本人和局里的干部到我们当时已开办的‘靖边县协合医院’考察调研,感觉非常满意。10月8日,县卫生局也给我们下发了《吴起县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吴起县协和医院的通知》。接到文件后,由卫生局选址,我们租楼、装修,花了120万元,先后购置大小型医疗设备、器械用了200余万元,购进药品60万元。县卫生局承诺2006年底前让我们拿到行医许可证,开始接诊。可是,直到2006年12月底,县卫生局却一直没有兑现承诺,我们反复催促,县卫生局齐局长却说:马上要过年了,等过了年再说。谁知过完年后,齐局长竞说政府刚换完届,新上任的主管卫生的李副县长不同意我们开设这家医院,让我们找县长去说。找到了王彦龙县长,王县长说:吴起有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能办好自己的医院,不需要也不允许设立私人医院,还说我们办的医院会冲击到吴起县医院。而有关我们的损失,王县长却说让我们找卫生局协调解决。拖到今天,县卫生局的回答是:县上领导不同意,我们没办法。而我们投资的设备、仪器与这一年48万元的房租共计400万元,怎么能如此打水漂呢?”
在吴起县开发区谷雨建投资的“吴起县协和医院”,记者看到,右边一楼是几十间装修一新的各科门诊室,二楼是几十间各种大型检查设备齐全的诊疗室,楼道里就连患者的座椅、宣传画、诊疗项目提示等都已放置、张贴好;而左侧一栋五层楼是住院部,已粉刷装修一新,各房间里床铺、输液、治疗设施一应俱全。粗略一算,投资者的投入是实在可信的。
县政府 左右推诿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次日一大早,在吴起县长王彦龙办公室,记者电话联系到王县长。关于谷雨建、吴建雄投资办“吴起协和医院”之事,王县长让记者与李副县长谈。
在县政府李玉萍副县长办公室,当记者谈了投资者谷雨建、吴建雄投资建医院的事情,她说:“2006年10月8日,人大通过了我当副县长,3天左右,吴起协和医院的投资人来找过我说这事,当时我刚上任,我觉得如果连载体县医院都抓不好,就是对不起下面。再说,县上医疗机构设置都很合理,我先后请示了书记和县长,人家坚决不同意,我也没有办法。”
投资者已投入400多万元,谁对此负责?李副县长说:“损失应由投资者自己来承担,不是卫生局也不是县政府。”面对记者出示的《吴起县卫生局关于同意设置吴起县协和医院的通知》红头文件,李副县长的声音小了,语气也缓和了下来:“出文件的是卫生局,这个文件我不知道。”
卫生局发文件,主管副县长竟然不知道?李副县长说:“卫生局发的文件是他们卫生局同意的,我没有同意,我也不管这事。更何况,批一个医院不光是县卫生局批,还要省、市上批呢?县卫生局的文件不算数。应当把行医许可证拿上再开办医院。”
卫生局 非常无奈
在吴起县卫生局,局长齐生忠,一提起吴起县协和医院这个事,就一脸无奈。
他说:“2005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文件,而我到卫生局以后,发现县上医务人员很缺欠。特别是高技术的医疗工作者更少。于是,在2005年底,我们就招了48名医务人员;去年,吴起县发生了上呼吸道感染, 6月份,又招了49名医务工作者。我们县每年到西安、延安、银川和盐池等外地看病的人数很多,急需引进人才设备,而引进医疗机构县上不用投资一分钱,又能为群众看病、治病。再说,私立医院自负盈亏,我们又不承担任何风险,何乐而不为呢?去年七、八月份,县上一些老同志说靖边有个协和医院不错,问能否引进?”
齐生忠与几个副局长商量,政策上允许办非公有制的私人医院,认为这事可行。当时,我们就请示了分管卫生的康秀莲副县长,康副县长叫我们先去靖边考察一下,我就与卫生局袁书记、副局长等人一起去靖边协和医院进行了考察,认为靖边协和医院确实办得不错,他们当时也有在吴起投资的意向。回来后,我们召开了局务会一致通过,同意他们在吴起县开设医院,就让他们先选址后再审批。他们选址后,卫生局不仅进行了考察,又召开了局务会议研究,然后请示了当时县上主管卫生的副县长康秀莲,康副县长同意,然后就发文并让医院装修投资了。不久,康副县长荣调了,新上任的李玉萍副县长好象就不同意。去年12月份,李副县长说原县委书记不同意,这时投资人已投入很多资金。实际只因换届就把一个行进中的企业放在那里不管了,让人心痛。此事我局曾多次找人协调也无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审办医疗机构许可证由县卫生局上报市卫生局审批后就可以了,但县上不让报,局里后来就没有报。尽管如此,投资者还是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问题。这事拖到现在,我很焦急,还真把人给难住了。”
齐局长无奈地说:“当初认为自己为吴起群众办了件好事,会得奖。谁知,不但没有得到县上的认可和表扬,反而让我陷入很无奈、很尴尬的境地。这是我一生中办的最窝囊的事了!”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吴起县卫生局文件中显示“吴起县协和医院”都具备了,为何吴起县政府却极力阻挠此事呢?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