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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急急 悲戚戚(图)
——安康农民工陈明金工伤事故调查
www.sxncb.com   2008-4-25 7:07:22   点击次数:

   

躺在出租房里的陈明金

安康供电局改造工程

    本报接到群众反映,安康供电局改造工程,在没有电灯照明设施的情况下,让民工晚上加班,导致民工陈明金从四楼摔到二楼阳台,摔在钢管架扣上将右大腿摔伤致残。后经安康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小腿肌肉缺血性坏死,需立即截肢治疗。供电局的改造工程是由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承包,由于工程层层承包,互相推卸责任。从1月24日起停止治疗,陈明金忍受着疼痛的煎熬。

    伤者 我被迫无奈签下协议

    2月26日,陈明金忍着疼痛对记者说:“2007年9月19日,包工头崔大义让我帮忙叫几个本村村民到供电局干活,管吃管住每天50元。工地上没有安全网,钢管架也只搭到二楼阳台,为了防止砸伤过往行人只在街道边围了两米多高的防护网。9月24日晚上8点多,巩勤定(西安天山劳务公司经理)和崔大义(当地包工头)让我和张瑞龙、陈世军、曾忠恩4人加班,把楼上的木板摔到地上。晚上9点多,因没有灯光看不清楚,我被木板上的铁钉挂住,从四楼摔到二楼阳台的钢管架扣上,将腿致伤。9月25日,我被转到西安市红十字会医院,当天晚上就给我做了手术。10月6日医院突然把药停了。10月7日巩勤定到医院来对我说,给我15000元让我回家治疗?我说不行,后来他又说给20000元,我还是没有答应。10月8日,巩勤定拿着事先准备好的协议书,内容是一次性补偿费用20000元为终结,我不签字,最后又增加到26000元,我儿子陈世云还不同意,但当时已停药3天,儿子见我疼痛难忍,只好签字。拿到钱后,我们就先给医院交清欠费又预交了药费,医院才重新给我挂上了吊针。10月9日,巩勤定又来给我说,他找人给我办扶贫,每季度享受1800元,人来了让我签字,然后,他把我儿子和护工都叫了出去。过了一会来了两男一女,那个女的说他们是来给我办扶贫手续的,因为我不识字,她让我按手印我就按了。谁知,在当天下午就收到了公证书。我这才知到受骗了。”

    工友 确实没有安全设施

    张瑞龙对记者说:“我们是2007年9月19日被崔大义喊到安康供电局干活的。9月24日晚,崔大义让我们4个人加班,当时我还在想没有灯怎么干活,上楼后,借着街道边的路灯免强能看的见。到了9点多,56岁的陈明金在四楼,光线暗,在摔木板时被木板上的钉子挂住,掉到了二楼阳台,把腿摔断了。出事故后的第二天,工地上才安装了小塔吊和电灯。9月26日,巩功勤定让我们和他签定了安全责任书。当天下午,他对我们说剩下的活已包给了别人干,让我们几个回家。”

    儿子 我爸失去了一条腿

    陈世云含泪对记者说:“我也是9月20日到安康供电局干活的,我爸出事的当晚,我在工地做饭。9点40右左,工友说我爸从四楼摔到二楼把腿摔伤了,我赶紧拨打了120把我爸送到就近的汉滨区中医院进行抢救。1个多小时后,医生说伤势太重,动脉、静脉、神经、血管全部断裂,他们无法手术,让我们转院。当晚,我爸就转到安康市中医医院,医生检查后对我说,他们也不能做这种手术。无奈,9月25日早,我们乘火车将我爸转到西安红十字会医院治疗。10月6日是我从西安回家的第二天,巩勤定就给我打电话说,要给我爸做二次手术,让我马上过去。当天下午,我就坐火车到了医院。到医院后,我发现医院已经把药停了。我去找医生,医生说我们已经欠费。我当时就给巩勤定打电话,巩勤定的妻子到医院来对我说,这里花费太高,他们受不了了。我说不管在哪个医院治疗都行,她却说等巩勤定来了再谈谈,私了此事。10月7日,巩勤定来医院说给15000元私了,我们没有同意。10月8日,巩勤定最终以26000元一次性了结。已经停药3天了,我不忍心看见父亲受痛,只好同意签字。10月10日,我将父亲从西安接回安康,在关庙镇医院治疗了两个多月不见好转,又转到安康市人民医院治疗1个多月。2008年1月12日,经安康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右小腿肌肉缺血性坏死,需要截肢。我们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还借债2000多元,实在没有办法继续住院治疗。1月25日,我将父亲接回家,现在他每天只喝一些止痛药。我四处奔波,求助无门,我爸失去了一条腿无人管。”

    劳动局 在做工伤认定

    2月26日,记者在汉滨区劳动局工伤股,尤某对记者说:“陈明金的事,已经找我们1个多月了,截至昨天他们才把所需材料交齐,今天我们已经给该公司发函。”记者问:“啥时候才有结果?”尤某说,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就有结果。但做了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市上做伤残鉴定,有了伤残鉴定才能处理此事。

    3月20日,汉滨区劳动局对陈民金做的认定为:工伤。

    劳务公司 我已仁至义尽

    2月26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安天山劳务公司巩经理。

    记者:“安康供电局改造工程是谁承包的?”巩经理说:“是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承包的。我是通过四川劳务公司介绍和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定的协议,四川劳务公司还从中提取1.8%的管理费。”

    记者:“陈明金是你雇用在工地干活的吗?”

    巩经理说:“崔大义从我手上包的活,是他喊的人来干活的。出了事故,我已支付了60000多元,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记者:“公正书是怎么公正的?”

    巩经理说:“你去问公正处吧。”

    安康供电局 我们没有责任

    2月27日下午,记者在安康供电局房改办,候某对记者说:“我们这次改造工程是和江苏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签定的合同。安全责任应当由他们负责,我们没有责任。至于其它情况我就不清楚。”

    记者问,能不能看一下合同内容。候某说,领导不在,局里有规定,没有领导同意不能让外人看。

    项目部 拆旧不属我管

    在项目部经理办公室,蒋经理对记者说:“我是公司派来装饰的,属二期工程。前期拆旧工程是公司派劳务公司干的。至于以前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也不属我管。”记者问:“这期工程总造价多少钱?”蒋经理说:“这期工程是589万元中标的,详细情况请你到公司了解。”

    记者手记

    安康供电局近600万元的改造工程,没有安全设施进行施工,不知监管部门是怎样监管的?相互推卸责任谁为民工安全负责?劳动局是怎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胁迫、欺骗等手段签的协议、作的公证合法吗?民工失去一条腿究竟由谁负责?

    本报记者 李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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