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忠德) 2007年12月3日,本报4版以“丹凤易地扶贫搬迁调查”为题,报道了丹凤县实施国家以工代赈易地搬迁过程中存在的“地皮价高收费乱,实施意见落实难”等现象。3月13日,本报记者就调查情况进行了追踪采访,该县纠风办贺主任和计划局郭局长告诉记者,报道见报后,县政府领导作出批示,并立即召开会议,由纠风办、减负办牵头,抽调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教育局、物价局、卫生局、林业局领导和干部,组成4个调查组,各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分赴所涉及乡镇,在当地乡镇纪委的配合下,就反映的有关问题,通过走访移民搬迁户,同村组干部座谈,查阅有关档案,实际勘察的办法,进行了认真核查。3月17日,该县纠风办、减负办将调查结果回复本报:
1、反映的花园乡银洞村搬迁点,寺坪镇寺坪村等搬迁户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人口和部分老人不在兑付之内属实,我县将易地搬迁试点工程与计划生育等政策结合,在调查,上报搬迁对象时,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人口,以及因赡养义务分担、户口与搬迁户未在一起的老人,均未列做搬迁补助人口计划,但家里5口人以上最多按4口人计的反映与事实不符,花园乡银洞村搬迁点叶新成、叶具成两户享受搬迁补助人口分别为5人,其他乡镇搬迁户享受搬迁补助人口最多为7人。
2、花园乡银洞村安置点每户地皮费1.2万元,资金是由搬迁户自行付给让地群众的;每户2000~2500元的硬化路面钱,是各搬迁户自愿硬化门前通道,自行推选代表、自己联系施工人员,由代表收钱付给施工人员的门前路面硬化资金;村上在各户建房时,收200元钱是各户建房挖根基时用的民爆物品钱,不是工作人员生活费用;村上收每户1000元押金属实,在报纸报道、各户完成搬迁任务后,村上已召开群众大会清退。
3、毛里岗乡腊塬集中点的搬迁户,是因重点滑坡体危胁搬迁的,属村内搬迁,各户耕种原有承包地,由于在建起新房、入住新居后,各户不按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要求拆除旧房和彻底完成搬迁任务,故在县级初验时,对未完工程按规定留了3000元的保证金,并按应付款存在县易地搬迁资金专账上。
4、武关镇桥西村集中安置点位于原312国道边,是搬迁户自愿选择的建房地点,在去年“7.28”水灾武关镇遭遇200年不遇的大暴雨后,个别户屋后新开挖的土楞部分垮塌,县发展计划局已安排资金限期整修;该点由外组迁入的搬迁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办法给迁入组交纳的地皮费等,在报纸报道后,镇政府已责令对不合理部分进行了整改。
该县纠风办贺主任和计划局郭局长表示,本报的舆论监督是及时,这有助于该县今后完善、规范有关实施易地搬迁试点工程,将惠民政策更好的落实到搬迁户手中,真正使他们“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