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薛 辉 胡小宁 杨 飞 岐山县“十五小”企业——京当水泥厂多年来违规生产,向附近的农田、村庄非法大量排放烟尘,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危害。村民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解决,本报于2007年6月1日对此现象进行了深入报道。在前期采访中,歧山县环保部门向宝鸡市环保局表态:京当水泥厂属2002年就被责令关停的企业。岐山环保局已提请县政府并发文,要求京当水泥厂务必于2007年5月31日前自行关闭。此事由京当乡政府监督执行,到期如不能自行关停,将于2007年6月初由当地县政府强行取缔。 然而,距离规定依法取缔的时间早已过去,仍然不断有村民反映京当水泥厂的污染问题。2007年6月11日下午,记者再次赶往岐山县京当水泥厂,发现该厂确实如村民反映。虽然天色近晚,但远远就能看见有浓烟从厂里升起,厂区内灯火通明,粉尘清晰可见。在轰鸣的机器声中,浓黑的烟雾夹裹着厂区的粉尘随风扑向公路和农田。在附近道路上、庄稼地里、村民的房顶上也都落着厚厚的一层灰色粉尘。这副景象,比记者前期采访时见到的污染情况更加严重。 6月12日一大早,记者向宝鸡市环保局再次反映了京当水泥厂的违规生产情况。该局法制科张科长表示:这个企业是岐山县京当乡办的,你们可以找当地乡政府,也可以去县政府。 随后,记者又来到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提出想看看环保局所说的关于依法关停京当水泥厂的相关“政府文件”。但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要见到这份关闭一个“十五小”水泥厂的“政府文件”,竟然困难重重。县政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记者先去宣传部,由宣传部具体协调采访单位,在县委宣传部的安排下,记者又来到了岐山县环保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文件在监理大队,监理大队的人都配合市局去水泥厂检查去了,等他们回来后可以将文件以传真形式发往报社。 6月13日上午,记者还是没有等到岐山县环保局的相关文件传真。下午,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给记者打电话称,他们那里没有这份文件,要看文件就去县政府。对于京当水泥厂至今还在违规生产一事,该负责人的解释是:6月12日县环保局和市环保局检查了京当水泥厂,当时看到厂子没有生产。不等记者提出质疑,该负责人就挂掉了电话。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现象:当地环保局表示,每次检查,水泥厂都没有生产。在检查时发现有生产迹象也都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多年累积下来,连同县政府的文件,大概向该企业下发了关停整改文件近10次。 既然有这些执法记录,为什么记者每次采访却都看到该水泥厂生产如故?村民也反映,除了检查,京当水泥厂从来就没有停止过生产。 在数年前就应该取缔的一个“十五小”水泥厂,竟然给有关职能部门出了如此大的一个难题!岐山县取缔不了的“十五小”水泥厂,到底是谁在为其撑腰?这种令人生疑的现象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真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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