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中办复读班,是利用国家资源收费,不利于教育公平。早在去年8月,教育部宣布:“明年起全国所有公办普通高中禁止办复读班。”渭南市教育局也于今年6月4日转发了省教育厅陕教基办【2008】22号文件《关于加强当前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文件规定: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情节严重的将不得申报“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
日前,本报接到读者反映:潼关中学违反规定举办高考补习班,违背了国家政策,严重影响了当地民办高中教育的发展,希望记者实地调查。
7月21日中午,记者在潼关中学了解到复读班已经开始上课。该校校长席有志对此事很是不以为然。他说:“公办学校办复读班的现象很普遍,别人都在办,所以我们潼关中学也就办了。我们平时工作忙,我没有接到上级部门任何不能办补习班通知,不知道这是违规的。”
那么,到底是潼关中学明知故犯,还是县教育局没有将文件传达到学校呢?潼关县教育局副局长欧虎成说:“我们在讲《文件》的时候,有些人不听,我们有什么办法?”对于文件中规定办复读班的学校不得申报“省级标准化高中”称号,欧局长说:“我们不申报不就行了嘛。再说文件对违规单位的整改也并没有时间要求,我们慢慢改就行。至于什么时间整改到位那是我们的事情。”当记者指出文件中“限期整改”的字样。欧副局长表示,县教育局马上派人调查此事,最迟到9月1日,将已经开课的复读班停办。
本报记者 潘澄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