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三令五申明确规定,中小学严禁节假日及晚间补课,更不允许有偿补课。然而,杨凌区高新中学却在明目张胆违规。近日,读者频频向本报反映,高新中学在组织学生补课,而且学的都是下学期的新课。
8月1日11时10左右,记者来到高新中学,刚到校门口,耳边便传来了讲课声,校园里停放着100多辆自行车。记者准备进校门了解情况时,却被门卫拦住。一会儿,办公室王主任走出校门告诉记者,学校真没有给学生补课,目前校内只是进行维修。记者说进去看看,王主任说根本不存在补课之事,并执意要拉记者去吃饭,被记者谢绝。
下课后,学生纷纷走出校门,记者从几位学生口中得知,该校从7月中旬起补课, 8月4日结束,总共18天,补的都是下学期才开的新课。同时,高一升高二的张同学说,他们年级有5个班,每个班大约有40~50名学生,补18天课,学校要收180元补课费。记者问:“什么时候交的费?”“学校让今天交,我中午就把180元交了。”高二升高三的一名同学说,他们年级5个班,每个班也是大约40~50名学生,补18天课,每天12元,收216元,自己也是今天中午把钱给班主任交了。初二升初三的王同学说,他们年级有4个班,每班有50多名学生,自己已将180元的补课费交给了班主任陆老师。
省教育厅《关于坚决禁止中小学违规补课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小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或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占用学生节假日或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都视为违规行为。对违犯上述行为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一定的行政和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凡获得省市级各类荣誉称号的学校,按管理权限取消其荣誉称号;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校长将撤消其行政职务。对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的老师将收缴其非法收入,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去年,本报曾对杨凌高新中学乱收费进行了报道,在广大读者和学生家长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今年该校重蹈旧辙,再次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人们不禁要问:教育部有禁令,杨凌高新中学乱办补课班咋就没人管?是该校领导视法规政策于不顾,还是谁在为其撑起“保护伞”?
本报记者 黄 河 孙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