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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福地还是陷阱
——周至楼观古镇调查
www.sxncb.com   2008-6-23 7:58:00   点击次数:

    
    2003年,省政府颁布《关于开展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

    2007年,省政府颁布《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再次重申了该规定。

    本报连续接到群众反映:位于周至县的秦岭国家植物园附属休闲度假区内有人正在建造别墅项目,而且这个由西安万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楼观古镇”楼盘,销售的别墅只有50年产权。

    保护区内建别墅售楼部自称手续全

    在相关资料上,“楼观古镇”这样自我推销:楼盘位于周至县楼观台旅游风景区内的田峪河景区,南仰连绵不绝的秦岭山脉,北接宽阔的环山旅游公路,东倚郁郁葱葱的秦岭植物园,西靠道文化的发源地楼观台,一条蜿蜒曲折的田峪河从旁流过,是一个集休闲、娱乐、会议、旅游、高尚住宅、商业为一体的复合式旅游地产项目。它依托终南山的自然风光和楼观台沉积千年的道文化,形成中国首席道文化主题山水社区,中国首创品型院落邻里主题社区,西北首家现代中式建筑风格社区。真正的享风享水享山享林,被誉为“天下第一福地”,是自然人居的最佳生活境地。

    4月22日,记者来到周至县田峪河东1公里处的“楼观古镇”售楼部,以购房者身份进行了暗访。

    记者看到,该楼盘售楼部气势颇为宏伟,门口悬挂有“八万元起,房子买回家”的横幅。进入售楼部,售楼人员热情接待。

    售楼人员介绍,“楼观古镇”位于占地639平方公里的秦岭国家植物园内,距道教圣地楼观台景区东1公里处。项目背倚秦岭、田峪河穿行、紧邻107国道,楼观台、财神故里、道教文化展示区星布周边,总占地2000余亩,纯中式建筑,预计可容200000人居住。自开盘以来,销售很好。整个项目分三期建成,建筑类别为品型院落别墅(169平方米~246平方米)和景观洋房(32平方米~118平方米),别墅每平米售价在4000元以上。目前一期30000平方米楼盘,100套别墅即将售完,二期第一组团“逍遥游”也已推出。

    当问到“五证”是否齐全时?售楼人员自信地说:“你买房不用担心,我们手续齐全。”并出示了周至县房管所发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记者见到证件确实齐全,但是在土地证上却看到土地性质注明的是综合用地,面积11.9万平方米,期限是50年,记者就此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售楼人员对此却避而不答。见记者态度犹豫,售楼人员忙说:“我们这别墅没问题,是50年产权,现在已经卖出去几十套了,环境好得很。”关于房产证,售楼人员表示两年之内就可以办好。

    秦岭国家植物园是由省政府、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西安市政府联合共建的国家级特大型综合植物园,未来将是世界级大型生物多样性研究保护基地。而且,国家已明令禁止审批别墅项目,秦岭北麓更是不允许从事房产开发,是谁给了“楼观古镇”别墅开发的权力?是开发商违法乱建还是有关部门违规批准?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按照此规定,“楼观古镇”兴建房屋应属于居住用地,房屋产权理应是70年,既然手续齐全,为何产权缩水?带着种种质疑,记者走访了周至县相关政府部门。

    房管所:我们没有批别墅

    4月23日,记者来到了周至县房产管理所,见到了黄所长和办公室齐主任。黄所长说,“楼观古镇”2005年就已经办了《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商住性质,批了33629.26平方米。当时开发商,也就是西安万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谈到他们的规划是:一期建商品房;二期建学校、医院、商店以及公益事业;三期没有确定。

    当记者反映 “楼观古镇”卖别墅一事,黄所长和齐主任都感到非常惊讶并表示:“他们还有别墅吗?他们向我们所里只报过商品房,从没提过别墅,我们也没批过别墅,要有的话,也是偷着建,国家不允许建别墅的政策我们是清楚的。”

    城建局:我们没有规划过别墅

    随后,记者来到周至城建局规划办公室。正值上午10点,偌大的办公室就只有1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领导和主要管事的都不在,要采访可以下午来。记者随后拨通该办公室主任曹创劳的电话,记者就“楼观古镇”建别墅,规划办是否规划过他们的项目进行了咨询,曹创劳很肯定地说:“我们没有规划过建别墅。”

    国土局:“楼观古镇”属于综合用地

    当日,记者前往周至县国土局进行采访。在该局办公室,当主任听完记者为“楼观古镇”用地一事后,就让人带记者去土地建设用地科,杜科长说:“楼观古镇是我们发的土地证,土地是出让性质的。而且,这地原来是国有未利用土地,具体情况已经记不清了。”记者询问土地证上是综合用地50年,而一般住宅是70年,综合用地能否开发楼盘?杜科长解释:“当时批的综合用地是因为比较复杂,包含住宅、商业等,套在一块,分不清也没办法分,就统一写综合用地。综合用地当然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了。”对于综合用地能否开发别墅,杜科长避而不答。当记者表示想查阅该宗土地详细资料,杜科长声称还要开会,匆匆离开。

    明知故犯建别墅业主权益无保障

    4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百隆广场的西安万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访。办公室负责人苏鲜亮接待了记者,他说:“我们这个项目是周至县招商引资的,企业也是周至县保护企业。并向记者出示了几份秦岭国家植物园的文件以及2006年5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其中,‘楼观古镇’项目为漏报并予以保留。”然而,记者在陕秦园发【2007】48号陕西省秦岭植物园文件中看到,“楼观古镇”项目规划为秦岭国家植物园附属休闲度假区。

    而对于该项目建别墅而且只有50年产权一事,苏鲜亮说:“我们没有建别墅,建别墅是夸大宣传。综合用地国家规定是50年产权,现在有《物权法》可以保护业主的权益。”

    记者在《物权法》第十二章建设用地使用权第149条看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物权法》是指70年产权的居住用地,并不包括修建在综合用地上的住宅。综合用地到期之前必须申请续期,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收取费用之后,才可以续期。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不允许开发建造别墅,“楼观古镇”却在“明知故犯”。

    “楼观古镇”一期所建别墅是在2005年5月动工的,在此之前,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发建造别墅。

    2003年2月8日,《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发〔2003〕45号),其中第四条规定(今后5年内)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

    2003年8月12日,《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务院发布(国发〔2003〕18号),再次提出要控制高档商品房建设。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定额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继续停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

    2006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中国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

    此外,鉴于秦岭的生态意义,从长远利益出发,近几年来,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用于保护秦岭的生态环境。

    2003年6月24日,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并发布《通告》,禁止在秦岭北麓建私人别墅。《通告》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本《通告》发布前已通过立项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一律禁止开工建设;已开工建设或建成的,要从严监督实施“三同时”规定,不得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2007年,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将秦岭划分为3大生态功能区,其中秦岭Ⅰ区为禁止开发区,Ⅱ区为限制开发区,Ⅲ区实施严格保护下的适度开发区。今后,秦岭旅游开发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和城镇重要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旅游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秦岭北麓区域内从事房地产开发、修建商品住宅和私人别墅。 

    6月中旬,记者在调查中,一些关注秦岭生态的专业人士告诫:秦岭是陕西天然的空气调节器,是省政府确定的生态保护区,在秦岭北麓建设别墅,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和国家禁止向别墅类项目供地的政策相悖。但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为了各自的利益,秦岭北麓别墅开发仍在持续进行。

    国家自2003年就已经颁布相关政策法规,严格禁止国土部门进行别墅用地审批。鉴于秦岭生态的重要性,此处建别墅更是与政府政策相悖的行为。目前一些开发商开发的“别墅豪宅”项目,大都不是合法的别墅项目:某些是图房产暴利,利用现有非住宅用地进行违规开发;有的则是借助生态环境,利用旅游开发之名进行违规开发。而一旦开发商违法违规受到相关部门的查处,因其房屋产权本身存在问题,购买此类房屋的业主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 李冀安 张 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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