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有农民来电向本报反映:原寨沟乡政府(现解家沟镇)拖欠修路工资已十余年,他们年年讨要,年年无果。近日再要时,镇政府竟没有这笔账的底账材料,让他们索要无门。 5月24日,记者一行赶赴当地,对此事进行调查。在清涧县交通局,惠局长介绍说:1997年县交通局修210国道便道时,将途经原寨沟乡现解家沟镇的部分标段委托当地政府部门实施,总工程款为11万余元,县交通局一次性付给镇政府13万余元,不可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有拖欠现象,县局肯定有底可查。可现在经查证县局并没有几位反映人的底账,拖欠事情肯定是镇政府的行为。因为当时县局只派施工人员和技术员,并不负责分段承包和工程实施。 随后记者又碾转找到反映情况的党福权,他介绍了当时揽到党川便道路面工程情况,该工程由县交通局拨付11.5万元,加上专项款和自筹款共计12.8万元,并随手拿出在2001年的工程结算单。记者在党川便道工程收支明细移交单上看到此项工程合计收入为12.8万元,在支出栏中有宣传费、交通费、招待费、烟酒费、施工人员药费、补助等12项开支,合计支出127707.26元,结余292.74元。尾欠韩三俊6000元、苏庆胜2000元、贺凤强10700元、党福权8050元,及党川、苏渠个人上石料工资4834元,合计负债31584元。移交人为惠建华(原寨沟乡乡长),接交人惠海江,监交白三平(乡党委书记),并附有本人签名,时间为2001年4月28日。 据民工贺凤强介绍,自己在210便道苏家梁豁墕口工程中尚有1.84万元工资未付。记者在贺提供的结算单上看到,该段工程79米,(系贺干活的工程)土质为硬胶土,总挖方量为4070.5立方米。经参照[9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当地实情,作如下预算,4070.5立方米×4.53元/立方米=18439.31元,结算时间为2004年11月10日。说明一栏中特提醒,每方挖墕口单价分析为4.53/立方米,不包括其它费用。 为弄清实际情况,记者又来到解家沟镇政府。据时任镇党委书记白才胜介绍:自己到任不久,当时具体情况不甚了解。如果拖欠款至今未还,那是镇政府确实没钱,即使有钱,也不会替前任领导还他们胡乱花费的钱。随后镇长贺永博陪记者前往财务室查账,均未有以上几人的欠账材料,贺镇长说:“肯定是上任领导未进行移交,要是移交的话,镇政府肯定有底可查。现在这里没有底账,我们也无能为力。”当记者问及白书记此事的原委时,白书记讲,可能是上任领导不想让外面人说当时欠账太多,故而隐瞒了某些账务没有移交。记者又追问此问题时,白书记说,有些人为了个人政绩不受影响,什么事做不出来! 后经记者再三打听,找到了原任乡长惠建华。据惠介绍:当时这几人干活没错,欠账也属实,欠账的原因是县交通局把钱没有付清。而有些账务他早就移交给了下届班子,欠账的事情就跟自己没有关系了。 据民工贺凤强讲,两处工程欠款加起来有2.9万余元,自己讨要都六七年了至今没有一点结果。当时施工请了一些乡亲干活,因未领到钱,他一直是自已挣钱还其他民工的工资,现在已是焦头烂额。 党福权说,为了讨要自己的8000多元,几年来不知跑了多少冤枉路,贴了多少钱。没想到今天一查账,竟连底帐都没有,以后该找谁去讨要自己的血汗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