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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有三难
汪金友
www.sxncb.com   2007-12-12 7:59:08   点击次数:


    最近我回了一趟河北农村老家,碰到两个邻居的老人。他们虽然都是儿孙满堂,但生活却很艰难。
    73岁的二哥,还在天天磨豆腐、做豆腐、卖豆腐。我劝他:“该歇歇了,如果缺钱,就向孩子要。”他说:“孩子们都不容易,我还是自食其力吧。”
    71岁的三哥,年轻时很苦,几年前又得了脑血栓。两个儿子,一个双目失明,一个打光棍。全家人的生活,就靠光棍儿子种地和社会救济。
    某报曾报道,一位71岁的老人,因为无家可归,便到山林里纵火,以求得在监狱中“养老”。
    黑龙江省有个人大代表,作了一项中国农村养老现状的调查。调查发现,在这些老人当中,一个人独居的占45%,其中一日三餐难以保证的占5%,只有一套换洗衣服的占69%,生病无钱医治的占67%。
    由于没有像城市人一样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农村老人就只能靠子女养老。但经常出现的以下三种情况,让老人们非常为难。
    一是子女生活极度贫困,没有余钱拿出来奉养老人。所以凡是贫困的家庭,必定就有更加贫困的老人。
    二是现在很多家庭都是一个孩子,这些孩子结婚以后,就必然形成一对夫妇四个老人。按照传统习惯,如果女孩嫁到男方,那么女方家的父母,就很难得到及时照顾。
    三是有些子女不愿意尽赡养义务。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数字显示,一年内就有2000多名京郊农民,控告自己的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也有很多老人,因心疼孩子或怕丢面子,不愿与不孝子女对簿公堂。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当然,可以分阶段、分层次进行,把那些特殊贫困、无人赡养的老年群体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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