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霞 王成喜
辽宁鞍山市政府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鞍山“6·28”中考漏题案件告破并公布案情。这起导致鞍山城区1.2万余名考生重新考试的漏题案件,为刑满释放人员勾结监狱服刑人员窃题出售所致。 窃取试题违法,这是任何一个人都知道的,窃取试题的种种后果这些人也肯定充分估计与权衡了。但是,他们最终付诸行动了,想必是看到了有比“违法”更“划算”的东西,那就是“违法成本背后的丰厚经济利益”。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以全国高考出题人为例,如果出题的老师出现泄题,将依法判刑3至7年。如果是级别低、影响面积不大的考试,比如各地自行拟订的中考试题,如果有教师出现泄题行为,获刑要轻于“3至7年”。 由此不难看出,任何一种违法交易行为,如果法律对它的惩罚跟它可能带来的经济利益不相匹配,这种违法交易行为就可能活跃起来。因此,要震慑不法之徒窃取试题做买卖乃至其他更恶劣的试卷交易行为,采取周密的防范作弊措施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加大对泄题漏题以及其他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和惩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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