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没有什么必要对这样的命题进行议论,但到网上一查,相关内容多得出人意料。读者发现,这些议论大都出自相同的背景,就是某某县委书记又腐败下台了。 正是这些腐败案,引出了人们对县委书记权利有多大的议论。为什么人们将县委书记的腐败直接与其权力联系起来?腐败和权力到底是什么关系?绝对的权力会产生绝对的腐败,那是不是有多大的权力就会产生多大的腐败呢?如此说来,权力不是一个很坏的东西吗? 从县委书记的腐败引出县委书记的权力有多大这样的议论,不能说没有一点意义。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还远远不够,反而容易滋生一种不利情绪。我们应当进行权力观教育,教育的对象不仅仅是县委书记和其他当权者,也应当包括普通百姓和社会中任何一个人。这种权力观教育包括怎样认识权力、如何行使权力等。 汉语词典对权力有明确解释,大致包括两层意思。一、权力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二、权力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政治学教科书中的所谓权力,是指一种能根据自己意志影响和支配他人从事自身本不愿意的行为的能力。 权力有大小,但并无好坏,也就是权力本身并没有倾向性。人们关注权力,实际上是关注权力为谁而用。同样在县委书记的岗位上,同样在行使县委书记的权力,焦裕禄为民所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由此,我们可以回到最初一轮的题目上,县委书记的权力该多大?如果是为全县谋发展,为人民谋福利,权力越大越好;如果是为自己谋私利,为亲友捞好处,权利越小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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