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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庞家钰斗了十三年
www.sxncb.com   2008-6-30 7:58:45   点击次数:


    核心提示

    曹长征曾遭到庞家钰打击报复,被耽误了13年青春;
    曹长征多次在宝鸡市委门口拦住庞家钰的驾,痛斥庞是个“贪官”;
    曹长征实名举报,两次向中纪委反映庞家钰的问题;
    2007年末,宝鸡市方面正式恢复了曹长征宝鸡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如今,曹以“副局长”身份已上了半年多的班,“现在是排名最末的副局长.。“而事实上,1993年,我就是副县级了,1995年,我就是副局长了,整整13年的光阴,用来和庞家钰斗争了……”曹长征说。

    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一审判12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受理此案的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进行了宣判:庞家钰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某天晚上,有朋友告诉曹长征,说网上有人发帖“十问曹长征”。大意是对曹实名举报庞家钰一事的真实性有怀疑,认为不可能,认为曹有报复或者自我炒作之嫌。
    曹长征笑了。他告诉那位朋友,你要是有时间,就帮我跟个帖,用列宁的一句话——“鹰有时候比鸡还飞得低,但鸡永远也没有鹰飞得高。”
    这件事情,发生在曹的举报人身份渐入公众视野之后。在铺天盖地的褒誉和敬佩声中,夹杂了这些质询、争议和冷嘲热讽。
    那晚,心情不错的他作出了唯一的一次回应。
    他回应的语言,符合他为人做事的风格:坦率、智慧、富有力量感。

    市长莫名其妙地发火

    曹长征1981年考入西北政法学院哲学系。四年后,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宝鸡市纪检委工作。从1985年到1993年,8年间,几乎年年获得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党员称号。由于成绩突出,其中1989年还跨越副科级,被破格提拔为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1993年, 市纪委和组织部门便把曹推荐到一家企业担任副总经理 。
    那时候的曹长征才33岁。风华正茂,干劲十足。
    1995年,宝鸡市公开招考行政岗位的副处级干部, 曹长征 一举考上了宝鸡市司法局副局长的位置。
    当年,曹又被宝鸡市评为“严打”先进个人,优秀党员。1997年,继续被评为优秀青年干部,还到省委党校培训了半年。
    仕途似乎越来越顺畅。但厄运却早已悄悄降临——在一次看似毫无关连的会议上,他“冲撞”了时任宝鸡市长的庞家钰。
    那是1997年10月底,那天的会议是纪念人民防空法颁布一周年座谈会。曹被通知参会。
    会议上,主持人提名说,曹长征你年轻,也熟悉法律,先发言吧。于是,曹长征说:“我觉得防空工作非常重要,虽然我们国家现在才十二三亿人,但防空设施的建设应有超前性,要按照十五六亿人的规模设计考虑,因为人防设施若干年后才使用……”“胡说八道!”随着“咣”一声,茶杯拍击着桌子传来声响,曹的发言被打断了。
    打断发言的,是坐在会场中央的市长庞家钰。会场气氛一时间陷入尴尬。曹长征不知道为什么市长突然对自己发如此大火。
    会议结束后,曹尽管认为自己没有错,但还是过去和庞家钰解释,但庞家钰根本不听。而是盯着他看了一眼,说“你八五八六年是不是去过晶体管厂”,曹当时反应不过来:怎么市长提这件10年前的事呢?
    这件事情发生在1985年全国整党期间。当时宝鸡市委整党办成立,在纪检委工作的曹长征也被抽调去工作。
    当时,有宝鸡晶体管厂的几名工程师反映,厂里领导私自倒卖国家划拨的工业用黄金。整党办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便汇报相关领导要求查处。办案时,曹长征并不知道,时任宝鸡市电子工业局领导的庞家钰曾担任过该厂厂长,其妻潘玉芝当时仍是该厂职工。在后来工厂打击举报人的时候,曹又多次出面为举报人主持公道,便引起晶体管厂个别领导嫉恨,并告诉了庞。
    后来,有人提醒曹长征注意这层关系,但他觉得自己是秉公办案,便没太放心上。但事实却超出了他的预料:庞家钰10年未淡忘此事。
    这次人防会议上的交锋,庞对曹无疑加深了印象。
    而那会儿,曹长征还单纯地认为,庞家钰也许只是一时心胸狭窄,偏听偏信。作为一个大市长,“他不至于会难为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属下吧?”

    从个人问题到反腐问题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渐渐绝望了,绝望引发愤怒。
    1998年初,庞家钰当选宝鸡市委书记。一上任,庞就让组织部一副部长找到曹长征,称上一年度考核中,有40%的人投曹的反对票。决定免去副局长职务,改任助理调研员。
    跟随免职通知的,还有他们认为的另外三个“事实”:一、曹长征1995年跟随免职通知的,还有他们认为的另外三个“事实”:一、曹长征1995年在纪检委和司法局各领一份奖金;二、多报销2000多元药费;三、把自己杨凌参加公选领导干部考试的费用向单位报销了。
    针对这三条“事实”,曹长征当场就指出是“莫须有”,他说“你们不调查,不与我本人见面,暗箱操作是不公正的”。他要求组织部拿出证据,但对方始终拿不出来。只是称“组织上已经这么定了,你要服从组织安排”。
    曹长征事后说,他没有想到庞的报复来得那么快。
    副局长无端被免,郁闷的曹长征给庞家钰写信,要求重新审查对他的诬蔑性调查结论,也找过庞试图当面陈诉。但庞根本不予解释和理睬。
    在助理调研员的位置上,“每天的工作就是看报喝茶,领导不安排工作,你还去要工作呀”。正值年富力强的曹长征不甘于这样的工作岗位,先后几年,参加了各地选拔干部的考试,往往都是顺利通过了笔试面试,但最终结果不了了之。
    面对这一次接一次的不正常的陷害和阻挠,曹长征明白,“庞书记”还在记仇。
    经过深思熟虑,他听取了朋友们的意见,找了一些能在庞家钰身边说话的领导,让给庞捎话,想问问庞书记究竟为什么不信任他不重用他。领导们问完后都纷纷摇头,说庞明确表态“你这个人不能再用”。
    有关心他的一位领导曾“善意”地给他指路,“你应该主动到家里找找庞书记,主动承认个错误,送份重礼,皮不要薄,那样就把敌人变成朋友了。”
    闻言,曹长征很气愤。他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标准,“我怎么可能用这种龌龊的方法去买官?”
    后来又发现,身边给他此类建议的人还有。他才明白过来:庞家钰可能在受贿卖官。
    联想起庞家钰两个女儿在美国留学,一年需要几十万的费用;联想起宝鸡财政局证券公司(以下称宝证公司)案中,庞放任胥宝生违法乱纪的可疑行为;联想起冯家山水库水管频频爆裂,庞却不允许建设单位向水管制造商索赔的怪异表现;曹长征更加认定了自己的判断:庞绝对有问题,是个大贪官,必须站出现;曹长征更加认定了自己的判断:庞绝对有问题,是个大贪官,必须站出来和庞斗争,宝鸡不是腐败分子的跑马场!
    他开始收集证据,他要举报庞家钰。
    “尽管多次不被录用,但也不能虚度年华,庞家钰不准我工作,我自己找工作干,这个工作就是举报庞家钰,我如果能把庞家钰这个贪官拉下马,也算是一个‘大事业’,也算是党和国家没有白培养我,也算是对得起入党誓词!”

    举报信经过朱镕基之手

    曹长征坦言,当正式决定要和庞家钰作斗争的时候,他感到莫名地轻松。“无私才能无畏,当彻底放下了个人利益,去做一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人民的事情,会觉得勇气倍增的。”
    举报前,他也“估算”了自己的能力,觉得自己至少有三个优势:一、在纪委工作近10年,还在中纪委培训过一年,熟悉纪监工作程序;二、熟悉政策法规,2000年还考过了全国律考;三、对庞家钰情况十分熟悉,也有一些人脉和渠道有利于拿到证据。
    事后证明,他的三大优势的确帮了大忙。
    2001年8月,他将第一封举报信通过著名法学家郭道晖教授,递交到了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手中。朱将其批转到中央纪委。
    举报信中,曹长征不但反映了冯家山水库、宝证公司案中庞家钰存在失职、渎职、受贿的嫌疑。还反映了从1992年庞担任市长以来,重用坏人导致宝鸡官场上“贪官前赴后继”……
    当日的举报信,曹长征署上了实名,并把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电话、办公室电话、手机号码等等全部附后。“我在纪委工作过,如果是匿名的,很难得到重视。”
    因当时庞家钰是厅级领导,按照规定,属于“省管干部”。于是按程序,中央纪委将此案转给了陕西省纪委负责调查。
    2002年,省纪委在宝鸡调查两个多月,并未查出庞家钰问题。
    2005年8月10日,在冯家山水库第六次大面积爆管后,曹长征发出了《再次向中央举报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的举报信。

    中纪委打来了电话

    举报信后,署名的举报人除了曹长征外,还多了五六名,“全部是实名实姓,大家觉得总会有结果”。
    2005年10月的一个下午,一个神秘电话打到了曹长征的手机上。
    对方说:“我们是中央纪委,你们的来信收到了。”中纪委同志在电话里核实了曹长征的身份,随后告诉他,过一段时间,他们会到陕西来做“初核”工作,希望能和曹见一面。
    2006年3月,春节刚过,中纪委前期调查组到达西安。
    一天晚上,曹长征在宝鸡接到电话,调查组让他准备一下,后天上午西安见面。
    根据经验判断,曹长征意识到这次机会特别重要,一定要紧紧抓住。次日起床后,他下楼买了四包方便面回家,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专心整理关于庞家钰问题的详细汇报材料。“到下午4点多才写完,七八千字,必须用这个材料吸引中纪委来查。”
    当晚赶到西安后,舍不得住旅馆,他就在一同学的办公室里住下,兴奋得一夜都睡不着,反复推敲次日的汇报内容。
    次日上午,在南郊一宾馆,曹长征见到了中纪委调查组的几名同志。他们听取了他的汇报,听到一半,一位调查组成员愤怒了,拍着桌子说:“这样的腐败典型,一定要查到底!”
    2006年5月,在查实证据情况下,相关犯罪渎职人员翟某、李某、郭某等10多人相继落网,或刑事介入,或党纪“双规”。
    2006年9月15日,庞家钰在西安办公室内被调查组带走。在南郊办案宾馆,调查组向庞宣布了中央纪委正式对他进行“双规”的决定。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庞家钰被带到咸阳机场。“双规”地点在北京。
    当时参与办案同志讲,“在候机厅里,庞家钰的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他知道他的这一天,终于到来了。”(谢正罡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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