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合作医疗保障 泰国 泰国农民主要是通过购买健康卡形式参加社区合作医疗保障。泰国的健康卡制度于1983年6月开始在农村推行,以家庭(户)为单位参加,1户1卡,超过5人者再购l卡,50岁以上者和12岁以下儿童享受免费医疗。每张卡由家庭自费500泰铢(1泰铢约合0.0264美元),政府补助500泰铢。为了推动健康卡的发行,政府规定只有当全村35%以上家庭参加时,政府才给予补贴。健康卡所筹资金,由省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全国分为76个省),90%用于支付医疗保健费用,10%用于支付管理费用。 社区合作医疗制度将一个区域内医疗资金的筹集、因病造成经济损失的分担机制及医疗保健服务的提供,三者结合在一起,能够在基层单位提供较好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有效保障基层农民的身体健康。其局限性是资金有限、覆盖人群少、抗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差。 社会医疗保险 韩国 1963年韩国通过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由于当时韩国社会与经济状况困难,国家医疗保险计划是自愿性保险,参保人数很少。70年代后期韩国经济发展很快,国家决定实施强制性医疗保险。1988年扩展到全国农村,覆盖率为90%的农村人口,其余10%贫困线以下的农民由政府提供医疗救济。 韩国农村医疗保险经费筹集:农民家庭支付50%,政府支付50%。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卫生资源分布不均问题日趋严重,城市过剩,农村不足;二是初级医疗机构水平低,人们不愿去就诊,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率仅25%;三是农民医疗保险经费困难(年轻人进城谋生,老人和儿童留在农村,发病率高,医疗费用开支大);四是对10%贫困农民仅提供低质量的免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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