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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书记三鞠躬
贵州省委书记就瓮安事件向公众道歉
www.sxncb.com   2008-7-7 7:22:16   点击次数:


    瓮安,这个地处贵州北部的小县,以拥有中国最大的磷矿而闻名。当地政府的对外宣传资料上曾豪情满怀地预言,随着磷电产业的崛起,瓮安将赢得世界注目。
    2008年6月2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波真的使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黔北小县瓮安。

    真相基本查明

    7月1日晚,贵州公安机关向当地媒体通报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发生的“6·28”事件有关情况。都匀市公安局法医王代兴表示,根据6月25日对李树芬的尸检,死者系生前溺水窒息死亡,生前未发现有性行为,成为事件导火线的“奸杀”说法不成立。瓮安县公安局副局长周国祥说:“死者的爷爷奶奶被打伤的事实不存在。婶婶被剪头发,关在公安局的事也不存在。其叔叔与民警发生扯皮被打伤也不存在。”黔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毅说,县委书记王勤夫妇二人在瓮安没有任何亲戚关系。瓮安县副县长肖松则否认了公安机关硬抢遗体破坏现场的说法。贵州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说,事件造成百余名公安民警受伤,瓮安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被焚烧打砸,公共财产损失严重。“经公安机关的初步侦查发现,直接参与打砸抢烧的为首人员中,已发现多名当地恶势力团伙成员,现已抓获50余人。”

   省委书记鞠躬道歉

    6月30日,“6·28”事件初步平息第二天一早,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即赶赴瓮安。在实地察看了被焚毁的县委老楼和一片狼藉的县政府大楼后,石宗源心情越来越沉重,走进县公安局旁一家盲人按摩小店,坐下和店主人吕小丽夫妇聊了起来。
    石宗源:你当初为啥选在这里开店?是不是觉得靠近公安局有安全感?现在还感觉安全吗?
    吕小丽:感觉住在这里也不安全。
    石宗源:不得安全,黑势力不除,瓮安不安。这是我们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没有做好,瓮安不安,群众没有安全感,坏人越来越多。党委政府有责任,我向你们表示歉意。
    在下午和晚上接连召开的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座谈会上,石宗源又两次起立鞠躬,就“6·28事件”向瓮安的父老乡亲真诚道歉。
    日前在瓮安“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石宗源说,“6·28”事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我们必须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汲取教训。要严查彻究在此次事件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向社会及时、真实、准确地公布事实真相。在处置事件过程中,必须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必须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
    截至7月4日17时,专案组共查获涉案人员116人,通过查获涉案人员的供述,目前共排查出“6·28”专案涉案人员共计249名。
    据专案组介绍,目前被警方抓获的黑帮分子分别属于6个帮派,其中主要是在当地横行已久的“玉山帮”,这个帮派成立于1998年,共有大小头目50多人。这些黑帮团伙平时在当地就为非作歹,还经常威逼青少年加入帮派。在“6·28”事件当中,黑帮分子不仅直接参与了打砸抢烧,同时还组织、教唆、胁迫青少年参与。
    7月4日上午,见证李树芬溺水死亡案的王某、刘某、陈某首次面对公众,集中与新闻记者见面。
    王某说:“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7点半,李树芬吃过饭后,就来找我,用我的手机约陈某出去玩,我答应跟她一起去玩。刘某骑摩托将我们送到他的朋友秦明家。我们一起喝米酒。我和李树芬喝了不到一两,刘某、陈某他们喝了两杯。大约晚上11点,我们离开秦家,各自准备打的回家,但李树芬说,还早,回去睡不着,提出到西门河边玩。”“随后,我们4人从一中步行到西门河边,李树芬坐在桥中护栏上,刘某在李树芬左面两米远的护栏旁靠着,陈某在桥头躺着想睡觉。李树芬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刘某急忙上前拉住李树芬说,你跳河?你疯了?在他的劝说下,李树芬放弃了跳河念头,平静下来。过了10多分钟,陈某从刘某手中拿走钥匙先走了。不久,李树芬大喊一声‘我走了’,便跳下河去。刘某见状,来不及脱衣服,跳下河去救李树芬。我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呼叫救人。陈某返回河边,从岸边跳下河,将筋疲力尽的刘某拉上岸。他们准备再去救李树芬时,李树芬已经下沉河中不见了踪影。然后,他们急忙用我的手机打110报警,共报警3次。又打电话通知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来救人。凌晨3点多钟,李树芬的尸体才被打捞上岸。”
    王某说,李树芬喜欢上网,可能在一月以前出现过网恋,网上认识的那个男孩常给李树芬打电话。她说,李树芬和她的哥哥李树勇在瓮安县城租房住在一起,她的哥哥读高三。李树勇非常愤恨妹妹迷恋上网,常常对妹妹恶语相加,王某说,李树芬常抱怨,说她的父母对待哥哥和她不一样,同样是在城里读书,父母给哥哥500元的生活费,李树芬却只能从父母那里得到100元,父母重男轻女,“她的死可能与她的家庭有关。”王某说。

    事件回放

    祸起女中学生之死

    6月21日下午6时多,瓮安县第三中学初二年级学生李树芬吃完晚饭后,与同班同学王某一起外出。约晚上10时,王某给李树芬哥哥李树勇打电话,说李树芬跟她一起住,第二天再回去。当晚12时30分左右,李树勇再次接到王某的电话,说李树芬在瓮安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被水淹了。”李树勇与亲友立即赶到出事地点。
    6月22日凌晨3时50分,李树芬尸体被其叔李秀忠等人打捞上岸。据李树芬姨妈罗兴菊讲,她与李秀忠等人赶到事发现场时,除了王某,现场还有两个男青年,其中一人没穿上衣,有些发抖。李树芬尸体被打捞上来以前,这三个人就被当地派出所带走了。
    6月22日上午,李树芬父亲李秀华等人到瓮安县雍阳镇派出所询问案情,派出所告知已上交瓮安县公安局刑侦队处理。他们又赶到县公安局刑侦队询问。办案人员告诉他们,李树芬系自己投水死亡,与当时在场的三名青年无关,李树芬尸体由家属自己安埋。李秀华等人不服,提出要进行法医鉴定。
    6月22日晚8时左右,瓮安县公安局法医对李树芬作了第一次尸检,认定李树芬为溺水死亡。李秀华对尸检结果仍表示怀疑,继续到黔南州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法医到达瓮安县,对李树芬尸体进行了第二次尸检,再次认定李树芬确系溺水死亡。当晚,县公安局组织李树芬家属与王某的小叔王仕刚等在雍阳镇政府协商,王仕刚等提出三人各补助李树芬家里3000元钱,由李家自行将其安埋,李秀华不同意。
    由于对李树芬的真实死因存在争议,李家将女儿遗体一直停放在事发地点县城西门河大堰桥边。随着前往观看的人群越来越多,各种传言开始在小县城里广泛流传。
    有传言说,女学生是被“奸杀后投入河中”;还有传闻说,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外两个参加行凶的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又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言活灵活现地说,被害女生的“叔叔、爷爷、奶奶因上告被打住院抢救,妈妈被打得说话含糊,已失去理智,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到派出所”;更耸人听闻的传闻是,女生的叔叔在与公安人员的争执中被公安人员打死……一时群情汹涌,全城哗然。
    6月28日,一周之后,一个普通的周六下午,事情突然急转直下。有300多人用白布写上标语做成横幅后,从停尸地点出发进城游行“喊冤”。当天是星期六,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追随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至16时许,县公安局大楼门前及周边已聚集群众上万人。游行人群与警察发生对峙推搡。其间,一些社会闲杂人员闻风而来,乘机呐喊鼓噪,乱打乱砸,使冲突进一步升级。
    约16时30分,公安局干警组成的人墙被人群冲开,一些人冲进办公楼,在一楼、二楼各间办公室开始打砸和焚烧办公用品。与此同时,一些人开始打砸警车,并焚烧停靠在公安局门口的警车。个别不法分子随后又冲进附近的县政府、县财政局、县委办公楼打砸,多名公安干警被打伤。
    18时许,附近多辆警车被点燃,现场浓烟滚滚,一片喧嚣,聚集人群多达2万余人。由于现场警力有限,主要警力退守公安局大楼三层,死保三楼的枪械弹药库。但一楼收缴的大量管制刀具被不法分子夺走,成为他们打砸行凶的利器。
    20时至23时,公安局办公楼、县政府办公楼、财政局办公楼、县委办公楼相继被不法分子点燃,熊熊大火映红了瓮安县城的夜空。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事件共造成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另外还烧毁包括22辆警车15辆摩托车在内的54辆车辆,150余人受伤。事件处置过程中,没有人员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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