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医学能够利用基因遗传学做亲子鉴定,古人则以“滴血”来“认亲”。 “滴血认亲”源于“滴骨认亲”,即以血滴于他人骨上,血渗入骨中则为父子或母子,不渗则非。唐代李延寿在《南史·孙法宗传》中说:孙法宗幼时家贫,其父与孙恩一道出海被害,其母兄也相继死去,他长至16岁时,入海寻求父尸,因尸骨无法辨认,他携带刀具,见尸骨就刻肉灌血,如此十年,手臂与大腿上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血脉枯竭,始终未能找到父亲尸骨。 梁武帝的次子萧综是妃子淑媛所生,而淑媛原先为东昏侯萧宝卷之妃,得幸于武帝后,仅7个月就生下萧综,因而“宫中多疑之”,淑媛因此失宠。萧综年稍长后也为此苦恼,他听说“滴骨认亲”之事,就私自挖掘东昏侯的陵墓,刨出尸骨,滴血试验,结果证明他果真是萧宝卷的儿子。 南宋著名法医学家宋慈将“滴骨认亲”写入《洗冤集录》中,说:“刺一两点血,滴在骸骨上,是亲生的则血必入骨内,否则不入。” 明代以后,“滴骨认亲”发展为“滴血认亲”。清代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记载:有一个山西商人,将其家产托其弟照管,自己长期经商于外,后来在外娶妇生一子,18年后携子而归,弟弟怀疑是他姓之子,于是兄弟相争,当地官员即以滴血之法,判明确系其兄亲生。 纪晓岚曾就此事向熟悉刑名的老吏请教。老吏说,“滴血认亲”并不足信:冬天将容器放置在雪上,或者夏天用盐、醋擦拭容器,则所滴之血入容器即凝,虽属骨肉至亲,二者的血也不会融合。 (赵昌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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