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不管是城镇还是乡村。“啃老”现象日趋普遍。所谓“啃老”,就是已经成家的子女过分依赖父母,向父母提出过多的要求,一味地从父母手里索取经济上的资助。 有的青年成家后,为了节省开支,把小家当旅店,把父母家当餐馆,长期在父母家饭来张口,吃饱就走。有的已成家的年轻人,自己舍不得花钱,缺啥就到父母家拿啥。吃的,穿的、用的,或顺手牵羊,或强索硬取。还有的年轻人,把自己的钱看成是私钱,把父母的钱当“公款”,“公款”自然公用,凡需就要,不给就闹。什么买大件,置小件,都要父母出钱。甚至外出旅游,请客送礼,也要父母赞助,要多少就得给多少,若“还价”就翻脸。 按理说,父母把子女养育到18岁,孩子就该自立自强了。像上面说到的“啃老”现象,一些当父母的出于爱子之心,可能不但不会有意见,甚至还会恨不得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地去资助。可是做子女的应想到父母年龄一年比一年大了,不能总是心安理得地向老人伸手。如果一味盘剥索取,不但有悖孝道,还会使自己衍生滋长出令人不齿的私心。说白了,“啃老”行为,既不道德,也不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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