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革风 报道)“八·一”建军节前夕,凤县5名住房困难的参战人员及军烈属如愿以偿地住进了首批新建的廉租楼房,这仅仅是凤县积极落实转业、退伍军人及义务兵家属优抚政策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凤县近年来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政策,切实为转业、退伍军人和“三属”做好事、办实事。据了解,仅今年,凤县共为146户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款26万元,达到去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0%;建立了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在乡老复员军人抚恤补助达到220元;不折不扣地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三属”和伤残人员全部实行了抚恤金社会化发放;将所有参战下岗、失业、回乡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金,对参战人员的子女减免了学杂费;为30多户复员退伍军人家属提供地膜,帮助其发展生产,还为5户优抚对象资助2万元的建房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