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 河 邓智华)岐山县电力局基层供电所以“电费押金”、“预交电费”、“用电保证金”等名义,向用户收取上千元到几万元不等费用的事情,经本报3月21日报道后,立即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报道见报后的当天,岐山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姓李的负责同志向记者表示,他们立即将此事向有关领导反映,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协查。 看到本报报道后,岐山县物价局的薛副局长诚恳欢迎媒体的监督和批评,并表示媒体登报也是一种举报的形式,电力局收取的这项费用已经取消了多年,物价局从来就没有批过这项收费。他们将尽快研究,结合近期在全县开展的关于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基层供电所存在的问题展开一次全面的调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他同时表示,如果事实确凿,他们一般督促先给群众退款,然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乱收费的单位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