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区县时空  |  新闻超市  |  视野博览  |  新闻调查
  法治在线  |  三秦聚焦  |  传媒广场  | 走进新农村 |  创业天地  |  娱乐星空  |  人生百味  |  图片新闻

◆资产超过百万却强行乞...
◆碑林城管又曝两起打人...
◆大荔东堤村虚报“移民...

 
位置导航: 网站首页>>区县时空>>综合新闻
西安市出台农村五保户供养办法
www.sxncb.com   2007-6-11 8:10:52   点击次数:

 

    本报讯(杨锋安 报道)笔者从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已由陈宝根市长签署发布,这标志着西安市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工作已迈入规范化轨道,也将促进全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新出台的《西安市农村五保供养办法》规定,西安市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即,在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得到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供养的内容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并与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顾;办理丧葬事宜。

 上一篇:户县党员承诺促和谐
 下一篇:山清水秀 美景佛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