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分配到村工作更为重要,搞得不好,群众、服务村和大学生村官都不满意。笔者建议实行“双向选择,阳光分配”。 一是按需分配。公开大学生村官的个人相关信息后,各行政村根据本村实际,比照大学生村官信息,提出专业需求,并上报组织部门。组织部门根据各村需求和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进行分配。 二是自愿分配。公开各行政村的用人需求,大学生村官根据个人成长经历、专业特长与行政村情况,每人填写3个志愿,作为组织部门分配工作的重要参考。 三是满意分配。组织部门根据行政村和大学生村官所填志愿,酝酿后,提出拟定分配方案。组织召开村两委会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见面会,双方满意后,由组织部门确定最终分配方案。如不满意,由组织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富平县委组织部 潘 磊 王宪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