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宝鸡市民政局从本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新标准的要求是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 为了从根本上保障五保户的问题,市民政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决定将农村五保从农村低保中剥离出来,实施分类施保。按五保户、低保户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资金渠道实行分类保障。按照省政府出台的办法要求,宝鸡市提高后的五保供养标准平均每人每年将不低于1400元,这是过去最低标准700元的两倍。各县区还可结合实际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五保供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