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区县时空  |  新闻超市  |  视野博览  |  新闻调查
  法治在线  |  三秦聚焦  |  传媒广场  | 走进新农村 |  创业天地  |  娱乐星空  |  人生百味  |  图片新闻

◆骗退耕还林款 岚皋原人...
◆黄河晋陕峡谷成污染黑...
◆西安很多汽车租赁是圈...

 
位置导航: 网站首页>>区县时空>>综合新闻
洛川县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
关注弱势群体 让民得到实惠
www.sxncb.com   2007-5-14 7:57:19   点击次数:
    本报讯 (记者 王永兴 赖雅芬) 2003年,洛川县被国家列为我省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三年多的过程中,洛川县始终把关注农村弱势群体作为他们工作的重点。
    洛川县地处延安市南部,属渭北黄土高原沟壑区,全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9%,是一个以苹果为主导产业的农业大县。在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开展中,农民是主体。而关注农村弱势群体,则是这项工作的本质要求。
    2003年12月1日试点工作一开始,洛川县就制定下发了《关于对贫困人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救助的通知》和《关于农村计生户在参加合作医疗中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弱势群体和农村计生户享受救助与补助的程序和标准。2003年至2006年间,全县累计救助农村弱势群体24485人,救助参合资金367275元,补助计生户13185户共41558人,补助参合资金207790元。针对农村弱势群体参加合作医疗后仍然有病没钱治的现状,在五保户住院补助中,洛川县采取取消个人自付段、直接按比例补助的形式,剩余部分由民政部门按自付金额分段计算,实施二次补助。
    在采访时,一位叫王三宝的患者引起了我们的注意。王老汉2005年在自家窑背上干活时不慎摔了下来,光住院就花了4万多。由于家中只有他和老伴,报销的事情没人替他跑,所以当年没能及时报销。考虑到王老汉家的实际情况,县合疗办开了先例,跨年度把王老汉的医药费按比例报销了。
    洛川县实施的民政补助和计生优惠政策,经实践证明,对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上一篇:丹凤县高山上引出自来水
 下一篇:千阳县全力打造绿色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