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 茗 报道)11月1日,我省分别与上海、浙江、江苏签订人才开发合作交流协议,这标志着我省与长三角地区人才合作交流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合作交流协议签约后,我省将与三个省市在区域人才市场、人才服务合作、专家互访、人才培训、公务员交流、人事政策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合作包括由双方共同协商开发人才市场网络链接软件,实现部分人才公共信息的链接;不定期举办网上人才招聘会,为双方用人单位、各类人才以及高校毕业生搭建方便快捷的人才交流和求职信息平台;组织我省高校赴对方地域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介会,开展人才异地就业和人才派遣合作;依托现有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高校建立的学生实习基地,根据需求吸收对方组织的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我省还将选送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前往这些省市培训,与上海、江苏建立专家互访协调机制,互派专家讲学、调研、进行学术交流等,互派急缺专家解决科研、生产领域的技术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