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舒 温 报道)为保护好来之不易的生态环境建设成果,靖边县严格落实封山禁牧奖罚制度,构建生态安全、林区和谐的新农村。 县林业、畜牧部门加大了对封山禁牧政策的宣传,对22个乡镇的封山禁牧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严格执行榆林市政府的奖罚决定。即在督查中按发现一群羊(5只以上)罚款1000元为标准,由县林业局做出处罚决定,县财政直接在乡镇财政预算中扣除;每发现放牧一群羊子,处罚乡镇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20元、村干部30元、村小组干部5元,如果村组干部是天保工程护林员的,还要按每群羊100元扣发其天保工资;对于因放牧被市上处罚的乡镇,每发现一次处罚乡镇长、分管领导各1000元,乡镇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每人500元。与此同时,该县严厉打击故意违反封山禁牧工作的钉子户,森林警察大队对于暴力抗法、妨碍公务的会同公、检、法部门联合办案,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