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陕西新闻  |  国内新闻  |  国际新闻  |  区县时空  | 走进新农村 |  视野博览  |  新闻调查
  法治在线  |  三秦聚焦  |  传媒广场  |  百姓话题  |  创业天地  |  娱乐星空  |  人生百味  |  图片新闻

◆陕西省十届人大五次会...
◆“修了大路毁小路”的...
◆铁路第六次大提速 西宝...

教育部要求:在校考试不得公布成绩
www.sxncb.com   2006-8-29 4:31:47   点击次数:

    据新华社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依法规范公共教育资源配置,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重点班。不能采取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能将各种竞赛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考试次数,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

 上一篇: 我省7部门要求:今年不得出台新收费项目
 下一篇:14部委发《通知》:未就业的大学生可获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