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祖华 记者 刘晓林)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富平县决定把践行孝道纳入拟提拔或重用干部考察内容,对不孝敬父母的干部将不予提拔或重用。
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信度,真正将品行好、德才兼备、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富平县专门出台文件,在干部考察中,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干部道德品行是否端正的重要标准。凡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不仅要考察其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还要考察其是否孝敬父母、善待配偶、和睦邻里。
富平县要求在考察干部时,在履行正常考察程序的基础上,扩大考察范围,重点对其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广泛走访了解,考察其在孝敬父母、善待配偶、和睦邻里方面的具体表现。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听取考察对象的同事、配偶、父母、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等方面人员的意见。同时,要求考察对象及其配偶、父母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就考察对象孝敬父母情况出具书面鉴定。
县委组织部门将根据考察结果,对问题较轻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问题较重,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进行批评教育,并不予提拔或重用;对问题严重,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免职、降职或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月8日,记者电话采访了富平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成瑞,他说:“衡量干部的优劣,要看他的德、能、勤、绩,德是首位。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干部就是要做孝敬父母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