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希 堡 报道)5月29日,我省决定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当“村官”,这是全省首次大规模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中央组织部等4部委今年4月10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 据统计,陕西共有101所高校,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达24.8万人。当代大学生思维活跃、视野开阔、知识面宽、富有创造热情,但大多缺乏基层艰苦生活的锻炼。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将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也有利于他们到基层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为此,省委决定,在中央每年分配880名,五年共4400名指标的基础上,我省再增加12000名指标,五年共计选聘16400名大学生到村任职,达到全省60%的行政村有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虑到今年是我省第一次大规模开展工作,省委决定今年先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明年选聘3000名,2010年至2012年共选聘11400名。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大学生到村任职2年以上,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报考公务员和研究生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在村任职满3年、 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另外,省上决定,从2010年开始,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定向招录到村任职满2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实现就业创业,用人部门将给予大力支持。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报名时间截至日期:6月10日。考生可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