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文锦)9月15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日前我省决定再次撤销10个省政府议事机构和临时机构。
据悉,在省政府换届后,根据领导同志分工,省政府已对有关议事协调和临时机构进行了调整和清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此次再次撤销的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如下:
撤销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省财政厅承担;撤销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省教育厅承担;撤销省贯彻执行《劳动法》工作联席会议,工作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撤销省煤炭行业关井压产领导小组,工作分别由省煤炭局和省国土资源厅承担;撤销省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分别由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撤销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工作分别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撤销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由省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撤销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由省商务厅承担;撤销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领导小组;撤销2005年亚欧财长副手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