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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因水污染被国家环保总局“流域限批”
来源: 新华网
www.sxncb.com   2007-7-4 8:54:42   点击次数:
    环保总局对13个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市、县、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

  据新华社电 继今年初首次实行区域限批政策之后,环保总局再次举起“限批”大棒。针对我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3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对流域内32家重污染企业及6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莘县工业园区。

  从3日起,环保总局将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同时,环保总局将对区域内不正常运转的石家庄深泽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家污水处理厂和环境违法严重的攀钢钛业有限公司钛白粉厂等32家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据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介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今年1至4月对全国地表水水质监测的结果表明,流经上述限批城市的水质多数为重度污染。如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全湖平均为Ⅴ类;黄河支流渭河的渭南市、淮河支流沙颍河的周口市的国控断面今年前4个月的监测结果全部为劣Ⅴ类。环保总局近日对海河和淮河流域干流和支流67个断面水质抽样监测结果显示,全部为劣Ⅴ类。

  潘岳指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被限批的13个市、县、工业园区,应在3个月内对本辖区流域内所有排污口进行清理,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

  此外,环保总局将建议监察部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造成上述流域严重水污染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相关负责人追究责任。

  据了解,环保总局将密切跟踪被限批地区和挂牌督办企业的整改,并派督查组赴各流域和城市进行现场督查,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四大措施防治流域污染

  环境指标纳入官员考核机制

  据新华社电国家环保总局3日起将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地区实行“流域限批”。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将从此次“流域限批”开始,采取四大措施,探索一条能将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公众参与结合起来的流域污染防治新思路。

  据介绍,这四大措施一是建立有效的环境问责制,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潘岳说,环保总局将强烈建议监察等部门继续加大加重对区域流域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是建立跨部门跨流域的统一综合治理机制。目前的流域水环境管理呈现“垂直分级负责,横向多头管理”的局面,直接导致“责权利”的不统一,争权不断,推责有余。根据流域整体性组织环保、水利、城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测和执法已经迫在眉睫。

  三是建立公众参与的环境后督察和后评估机制。缺少足够的监察力量是企业非法排污“一查就关、一走就开”屡禁不止的主因之一。潘岳表示,建立有效的环保后督察制度要求一支强大的环境监察力量,需要国家对环保执法评估机制的更大投入,也需动员公众广泛参与。

  四是建立全新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结合行政与市场的力量来遏制污染恶化趋势。环保总局将和银监会在近期出台绿色信贷政策,未执行环评审批和验收的项目,未按环保审批要求落实环保措施而被环保部门查处的企业将不能得到各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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