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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抢亲案”开审 6被告被指控犯有寻衅滋事罪
www.sxncb.com   2007-9-19 9:11:35   点击次数:
    本报榆林讯(记者 任建飞) 备受关注的“横山抢亲案”昨日在横山县法院一审开庭,横山县检察机关指控6名被告人犯有寻衅滋事 罪,并指控“抢亲事件”主角崔东犯有贩毒罪。庭审将择日宣判。

  迎亲途中新娘被抢

  横山县检察院在宣读起诉书时指出,2004年,横山县白界乡的马某经人介绍与同乡青年郑某认识并订婚。2006年5月,马某在榆林一家医院实习期间,与在该院住院做手术的崔东认识。2006年12月11日,马某与郑某登记结婚。崔东书写了以“与马自由恋爱并同居怀孕,马是我老婆”为主要内容的传单,张贴在郑家所在村附近,并派人送信给郑家,说不惜一切代价抢回与其同居半年的马某。2006年12月16日下午,被告人崔东对被告人鱼小伟、高海峰(另案处理)称其女友被家人骗回去第二天结婚,让二人找些人和他在迎亲路上将人抢回,并要高海峰带上砍刀和钢管等。次日一早,崔东、鱼小伟、呼高平、赵勇、王斌、高保东和高海峰、张明瑞(在逃)、园园(在逃)、李小军(在逃)、小磊(在逃)等十多人在榆林一宾馆集中,后分乘四辆车到横山县响水镇富源村路口,等候迎亲车队。

  2006年12月17日上午11时许,崔东见迎亲车队走到富源村路口,便开车将新娘的婚车挡住,其余十几人下车持砍刀和钢管等将婚车玻璃砸烂,将马某拉下车,郑某的姐姐下车阻挡时,被砍伤手部及上、下嘴唇。抢到马某后,崔东先后将其带到神木县店塔、大柳塔和安塞县等地躲藏,2006年12月22日在安塞县楼坪乡冯某家被公安机关查获,马某同时被解救。

  “抢亲事件”主角否认贩毒

  除了第一被告人崔东外,公诉机关指控鱼小伟、呼高平、赵勇、王斌、高保东5人参与抢亲,涉嫌寻衅滋事。在法庭上,这五人相互之间有的还不认识,而且据他们陈述,参与抢亲的十多人都是被分头叫来的,谁拿砍刀砍的人他们都不认识。起诉书中提到,被告人鱼小伟曾于2003年11月24日因抢劫罪被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此外,公诉机关还指控,2006年3、4月份,崔东与吸毒人员高海峰经人介绍认识后,先后多次向高海峰出售毒品;同年4~12月份,崔东先后向吸毒人员鱼小伟出售毒品多达二三十次;同年6月20日晚8时许,崔东在榆林高速路口和一个年龄约五十岁的操神木口音的男人购买了3000元钱的毒品,后分装成100~400元价格不等的小包出售。

  庭审中,崔东对公诉人指控的贩毒罪名予以否认,其辩护律师也认为有关贩毒的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且没有被告人口供,侦查部门也没有查清毒品数量和来源,有些证人证言属于孤证,不能作为指控被告人的证据。

  涉嫌寻衅滋事罪名争议最大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几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认为被告人不能构成此项罪名。辩护律师认为,寻衅滋事指的是不特定目标,也就是“胡闹”,而本案的被抢者与被告人相当熟悉,而且已到谈婚论嫁阶段,“他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婚姻和爱情,怎么能算是寻衅滋事”。

  起诉书上称,上述几名被告人最初是因涉嫌绑架被刑拘,后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逮捕。

  昨日,马家和郑家均未到庭旁听,记者电话询问时,马某父亲和郑某父亲都称自己不知道,也没有人说。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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