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琳)“十一”黄金周还未到,就有客运公司擅自提高汽车票价。昨日,省物价局专门对西安城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提高客运票价问题予以通报,责令该公司立即整改。
省物价局在通报中称,省交通厅、省物价局陕交发〔2007〕285号文件规定西安至榆林客运票价为140元/人,西安城北客运有 限责任公司擅自将票价提高为145元/人,就此,省物价局责令西安城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问题立即整改,并决定对西安城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提高西安至榆林客运票价格的问题进行通报。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适逢运输高峰期,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客运市场价格检查,坚决查处各种客运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公路客运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同时,全省各运输企业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严格执行公路客运价格政策规定,严禁借黄金周客运高峰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自觉维护公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群众如发现借黄金周客运高峰之机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来源:华商报